新華網貴陽2月16日電 (記者 何云江) 貴州一女會計利用職務之便,在不到兩年的時間里竟貪污揮霍公款120多萬元,瘋狂用于購買高檔服裝、美容等奢侈消費。貴陽市中級法院16日開庭審理了此案。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越童原系貴州空港服務有限公司職員,曾先后擔任單位財務部出納員、會計等職務。2001年,因工作疏忽造成9000多元公款被盜,為防止被領導追
究責任,楊越童想到并通過提取現金支票取錢將被盜資金補上。隨后,她陸續用自己工資還款。經過一段時間,卻發現私自提取公款的事竟沒人發現,余款便再沒有還。
經查,2002年3月至2004年12月期間,楊越童利用職務之便,采取私開現金支票后偷蓋財務印鑒章的方法,分69次從其負責保管單位銀行賬戶上取款共計127萬余元。隨后,她多次采用編造虛假銀行存款余額調查表、涂改銀行日記賬等手段將上述公款占為己有。
作案期間,被告人楊越童過著十分奢侈的生活,不斷進出于高檔服裝店,購買了大量的高檔服裝,還與朋友開了個酒吧。男友想做生意需要本錢,她一出手就給了40多萬。
2005年3月3日,被告人楊越童向有關部門投案自首。案發后,其退回贓款共計人民幣38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楊越童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之便,多次侵吞公款,且數額特別巨大,情節嚴重,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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