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煤老板結伙瓜分國有煤礦公款200萬元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6日 11:03 貴州都市報

  原遵義縣泮水煤礦礦長兼黨委書記楊方志,利用職務之便,伙同他人侵占公款200余萬元,昨日被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0年至2003年期間,楊方志利用職務之便,伙同他人將泮水煤礦的售煤款采取收款不入賬,并指使他人燒毀財務憑證等手段,貪污公款75萬余元予以分用。2003年,遵義縣人民政府決定對泮水煤礦進行改制后整體出售,為籌集個人購買泮水煤礦的資金,
楊方志又伙同他人采取同樣手段,侵吞公款150余萬元。前述貪污款項,楊方志只分了20余萬元給同伙,其余款項被他盡數囊括。一審判決后,楊方志表示不服,將上訴。

  作者:劉鴻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