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健力寶股權變局 > 正文
 

張海訴訟案求助學術論證 律師發布法學專家意見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5日 23:30 新京報

  本報訊 (記者 蘇曼麗) 為了在“健力寶前總裁張海狀告佛山市三水區工商局”一案中取得主動權,張海的代理律師張民聯合國家行政學院應松年教授、中國政法大學馬懷德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楊立新教授等國內法律專家共同討論,并共同簽署了《健力寶公司前總裁張海與三水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股權變更登記行政訴訟案專家論證意見》。

  據了解,該意見書對“張海案”共提出了四點意見:首先,三水區工商局在撤市設區
以后就依法不具有公司登記權,因此違反了“職權法定”原則。其次,三水區工商局核準的變更登記沒有嚴格履行《予受理通知》和《受理通知》程序;任意擴大受理申請的文件范圍,甚至把侵權的材料都作為核準的依據;申請變更股權的文件都沒有股權人本人的有效簽字。再次,張海與匯中天恒在2004年11月11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特別規定,即雙方應在協議簽訂后一周內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但匯中天恒的股權過戶發生在2005年5月,超過了有效時間。最后,專家們認為該案涉及當事人重大財產,在當地乃至全國都具有重大影響,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為宜。

  同時張民表示,張海一案的開庭時間還尚未確定,“但準備工作一直在進行。”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相關網頁共約339,000篇。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