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罐裝液化氣價格持續上漲的走勢,省發改委昨日轉發國家發改委關于加強液化氣價格管理的文件,提出要切實加強對液化氣市場銷售價格的監管,液化氣銷售嚴禁超過兩道環節倒買倒賣,批發和零售兩道環節的進銷差率不得超過10%。
省發改委表示,我省管道及罐裝液化氣的銷售價格由州、市進行管理,各級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液化氣市場銷售價格的監管。從省外購入的液化氣不得超過兩個環節(即一道
批發、一道零售)銷售,嚴禁超過兩道環節倒買倒賣,層層加價。以省外購進價(含調進運雜費)為基礎,批發和零售兩道環節的進銷差率不得超過10%(其中批發不超過4%,零售不超過6%)。省內運雜費用據實從嚴計入銷售價格。
據了解,省發改委要求各地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對液化氣市場價格的監測,每周上報一次,特別要注意因液化氣價格上漲對其它燃料或人民生活必需品價格帶來的連鎖反應。根據液化氣市場供應情況,必要時各地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局)要采取液化氣調查備案、申報、從嚴核定運雜費標準、制定公布最高限價等措施,以保持一定時期內零售價格的相對穩定。
此外,據發改委價格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其間,全省各級發展和改革部門的價格監督檢查機構將加強對液化氣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從嚴查處囤積居奇、轉手加價以及不按規定標明裝量和銷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謝煒(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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