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國資委黨委對區內幾起國有企業原領導人員違紀違法案件向區管企業、各市國資委發出通報,要求各企業黨委和領導人員要認真汲取這些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深刻教訓,做到警鐘長鳴,拒腐防變,永遠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同時要切實抓好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
2005年,寧夏司法機關相繼查處了多起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嚴重違法違紀的案件,其
中包括寧夏伊斯蘭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原董事長楊汝臣等9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原寧夏伊斯蘭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王貴增挪用公款、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一案;吳忠儀表集團公司原董事長趙廣生等人涉嫌貪污、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一案。
通報對以上案件的發生從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進行了分析,并對各區管企業黨委和領導人員提出要求:一是要堅定理想信念,自覺構筑思想道德防線;二是要牢記宗旨,正確行使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三是要嚴守法紀,樹立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四是要擺正位置,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五是要強化監督制衡,防止權力失控。要求各企業黨委認真組織廣大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領會中央關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精神,認真學習黨章,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從嚴治黨、反腐倡廉的重大意義,從這幾起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決維護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嚴格執紀,以黨風建設的實際成果取信于民,保證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順利進行,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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