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杠桿撬動大國農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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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1日 13:56 21世紀經濟報道 | |||||||||
衡量農村金融服務狀況,國際上通用的幾個主要指標是: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農業貸款數量、農村地區小額貸款情況、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性、農村政策性金融等。本報告將從上述幾個方面進行考察。 先行的農信社
金融服務既包括提供貸款服務,也包括提供存款、匯兌、結算等其它金融服務,是指綜合金融服務。因我國金融統計一直是強調業務類別的統計,即存款、貸款業務數額的多少,而對于覆蓋面的統計,即為多少企業或者農戶提供了金融服務,基本上無適當的數據可供分析,但我們可分別從貸款的可獲得性和提供存款、匯兌等金融服務兩方面來分析。 ——貸款覆蓋率較高 我國大概有8億農民,農戶數為2.2億戶。根據銀監會的統計(見表一),2005年3季度末全國在農村信用社有小額信用貸款或聯保貸款余額的農戶數為7134萬戶,占農戶總數的32.31%,農戶貸款余額為5676億元,占農村信用社貸款總余額的37.23%;發放過貸款證的農戶數為8219萬戶,占農戶總數的25.39%。 2005年3月末(農業播種季節),全國在農村信用社有小額信用貸款或聯保貸款余額的農戶數為7045萬戶,占農戶總數的31.88%。進一步分析,全國2.2億農戶中,真正有貸款需求的農戶大約是1.2億戶,約有60%的農戶貸款得到滿足。這僅僅是在農村信用社仍有貸款余額的農戶數,如果加上曾經與農村信用社有過貸款關系的農戶、農業銀行以及其它金融機構的貸款農戶,這個數字可能會更大,比率也會更高。 CGAP(世界銀行扶貧協商小組)統計,截止到2003年9月,包括MFI(即微型融資機構,包括NGO、NBFI、專門的小額信貸銀行、其它商業銀行的微型融資計劃)、信用合作社(包括城市儲蓄和貸款機構)、農村銀行(包括資本規模較小的本地銀行)、國家農業/開發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在內的金融機構(簡稱AFI)對農村地區的貸款服務情況是,中國這些機構的貸款賬戶占所有農戶的31%(與前述的農村信用社貸款覆蓋面基本一致),遠高于印度的16%,更大大高于拉美和加勒比地區、中東和北非等國家和地區,這些地區的比率大約也就是4%。 我國農村信用社貸款的覆蓋率比印度、孟加拉等國的覆蓋率還高出許多,在世界上與其它國家相比也是處于較高的水平。因此,對農民貸款難和在農村地區的小企業貸款難等問題要深入分析,既要分析農村金融方面的原因,更要分析農戶及其農村企業的原因。 ——金融服務覆蓋九成行政村 全國共有農村銀行類機構48家,其中農村商業銀行9家,農村合作銀行39家,另有12家銀行類機構批準籌備;農村信用社(不含聯社)28337家,各級農村信用社聯社2499家;郵政儲蓄營業網點超過3.5萬個,其中79%的機構在縣及縣以下地區,提供儲蓄、匯兌等金融服務。 另外,還有一些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大約300家非政府小額信貸組織,以及部分非銀行金融機構如典當商行等在農村地區提供金融服務。 總體上看,我國農村地區基本上能夠享受到農村金融機構提供的儲蓄、匯兌等基本金融服務。世界上其它國家在農村地區提供儲蓄、匯兌等金融服務的比率大約在30%—40%之間,最高的是印度,也只是75%左右。眾多的金融機構,為廣大農村地區提供了多樣化的農村金融服務,這也使我國在提供儲蓄、匯兌等金融服務方面遠遠走在發展中國家的前列。 百分之五的力量 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的資料顯示,到2004年底,我國農業貸款余額為21055億元,占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11.8%(見表二、表三)。其中農業短期貸款余額9843億元,占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5.5%。 縱向比較分析,1994年至2003年間10年間,我國農業貸款年增加額超過1000億元的有7年,只有1994、1998、2000年的年貸款增加額沒有超過1000億元。而絕對量的增長還是比較大的(見表三)。但從相對量來看,農業貸款占全部金融機構貸款的比重呈下降趨勢,1994年該比重為20.13%,然后逐步下降,到2004年只占11.82%,這個下降趨勢是與農業增加值占國民生產總值(GDP)的比重一致的。 為了更好地衡量和比較我國農業貸款的基本情況,根據世界銀行統計數據庫、CEIC數據庫和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提供的數據,我們選取了印度、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巴西六個發展中國家和德國、英國二個發達國家就農業增加值、農業貸款情況進行了比較。 ——農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較 我國農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2000-2004年平均為15.4%。印度為23.3%,印尼為17%,菲律賓為14.9%,馬來西亞為9.2%,泰國為9.3%,巴西為6%,德國為1.2%,英國為1%。 在樣本國家中,我國農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為第三位,說明我國農業增加值仍在國民生產總值中占有重要地位,農業問題仍然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同時也說明我們所選取的比較樣本國家中農業產業在該國的重要性,這幾個國家主要是亞洲國家同時又主要是發展中國家,在比較分析中有可比性。 ——農業貸款占總貸款的比重比較 我國農業貸款占總貸款的比重,2000-2004年平均為13.6%。印度為10.1%,印尼為6.3%,菲律賓為5%,馬來西亞、泰國、德國均為2.5%,英國為0.7%。我國農業貸款占總貸款的比重在樣本國家中名列第一,這充分反映出我國政府對農業的重視,對農業的金融投入還是比較高的。 ——農業貸款占農業增加值的比重 我國農業貸款占農業增加值的比重,2000-2004年平均為108%。馬來西亞為33.8%,英國為33.3%,泰國為20%,印度為13.9%,菲律賓為13.5%,印尼為8.2%。從這個指標來看,我們的金融投入更多,是馬來西亞、英國的3倍,泰國的5倍,印度的7.8倍。 從趨勢上分析,其它國家農業貸款占農業增加值的比重在逐步走低,而我國卻還是逐步走高,1994年只有52.55%,1997年達到了91.78%,1999年就到了104.75%,最高的2003年達到了113.72%,即僅農業貸款一項,投入的數額已高于農業產值的數量。 同時,這也給了我們一個啟示,只增加貸款,而不改變農業生產方式、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只能使金融機構對放貸望而生畏,不敢或者不愿意放貸,尤其是隨著我國金融機構商業化程度的加強,金融機構的放貸意愿將會大大降低。我們要思考這其中的深層次原因。 ——農業貸款占GDP的比重 我國農業貸款占GDP的比重,2000-2004年平均為16.6%。印度為3.3%,馬來西亞為3%,泰國為2.2%,菲律賓為1.8%,印尼為1.3%,英國為0.8%。與前面的分析相同,我國農業貸款占GDP的比重仍然在樣本國家內高居榜首,這也是我們必須要深思的問題。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我國的金融投入并不少,但效率卻不高。一般來講,經濟決定金融,農業生產效率的不高直接導致了近年來農業貸款的下降。盡管近幾年國家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包括金融投入,但由于體制等原因,農村金融的運行也并不理想。我們要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從提高農業經濟生產效率上下功夫,進而提高金融機構貸款的效率。 ——農村并非沒有小額信貸 據銀監會統計,到2005年9月底,全國農村信用社農戶貸款5675億元。農戶貸款中,農戶小額信用貸款1787億元,農戶聯保貸款996億元,農戶其它貸款567億元。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國際組織、地方政府及非政府組織的小額信貸項目,其數額估計在10億元左右。 與國際比較,我國的小額信貸主要是由國有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承擔并發放的,缺少專門從事小額信貸的機構組織,特別是商業性的、可持續性的小額信貸組織。 社會上流行的我國沒有小額信貸是完全錯誤的,是把小額信貸與小額信貸組織混為一談了,二者的主要區別體現在小額信貸是一種業務,而小額信貸組織則是專門提供小額信貸業務的機構。當然我國的小額信貸發展只有十年多的歷史,還面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和挑戰,同時又由于小額信貸本身的特征和優勢,小額信貸在我國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和發展基礎。 目前,我國推動和建議的小額貸款組織主要是商業性的小額貸款組織,運作初期,其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或捐贈資金;運作一段時間,管理經驗逐步完善、成熟后,經批準可以從國內外一個金融機構采取批發資金的外源融資方式擴大業務。資金運用主要限定在對農民、個體經營者和微小企業發放小額貸款,立足于農村,服務于“三農”,不做投資業務,不允許跨縣(區)經營,一般貸款數額相當于當地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的水平,貸款利率在不違反國家有關限制高利貸規定的前提下,由借貸雙方協商約定。小額貸款組織可采用多種組織形式,商業性組織在工商部門注冊。 20年的差距 從可持續性指標看,我國農村金融機構運行的理念、方式、方法和效果則不盡理想,基本上還停留在國際先進國家上世紀80年代的水平,并主要體現為兩個特征:一是低利率和利息補貼政策。低利率政策不能覆蓋經營風險和成本,在商業化原則下,金融機構不愿意做。而利息補貼又主要以補貼企業為主,對于金融機構即使能保證利息收入,但如果出現風險,金融機構要賠上本錢,金融企業介入的積極性不高。二是以項目為主,而沒有以機構為基礎,項目進行的時候情況很正常,但一旦項目結束,情況又回到了原來的樣子,沒有可持續性。 相對而言,我國農村金融與東亞、東南亞和南亞的情況相類似,但我國的農村金融機構可持續性同時存在著重要的特殊性。首先,我國農村和農民的經營規模非常;其次,我國農戶的數量卻極其龐大,相應地對資金的總體需求就非常龐大;第三,農戶之間的結構性差別、地區差別非常大,相應地需求結構差異很大;第四,我國的土地所有制為集體所有,產權不完整,土地、房屋以及相關的財產都無法進入市場,不能抵押;第五,我國城鄉差距非常突出,且有擴大趨勢,呈現出很嚴重的城鄉二元結構問題;第六,我國的行政干預力量也可能是最強的,等等。所有這些,都對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性發展具有重要的影響。 從我國農村金融運行的現實來看,提高農村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增加農業貸款、培育和發展農業小額信貸又都與可持續性之間存在矛盾,強調提高覆蓋面、增加貸款意味著公平,但卻可能影響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性。如果金融機構在財務和經營上不可持續,那么提高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增加貸款將是一句空話。因此,在這兩者之間需要尋求一個合理的平衡點。這在一定程度上構成了未來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的關鍵。 現階段,我國對農業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不少,對農業的政策性貸款包括農業生產和糧食收購貸款、扶貧貸款和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的支農再貸款,既包括財政的支持,也包括中央銀行的支持。但目前我國政策性金融定位不清,運行機制不健全,因此影響了政策性金融作用的發揮。作為主要支持農業經濟的政策性金融機構,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支農作用僅局限于糧棉油收購;國家開發銀行主要負責國家大型建設項目的投資,對于急需資金支持的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業綜合開發等,缺乏政策性金融的支持。 農業銀行政策性金融業務與商業金融業務并存,職責不清,政策性資金運營績效較差;對農村信用社的支持很多用于彌補虧損和促進其機制轉換,支農再貸款很難收回。更重要的是,目前政策性金融以對特定機構的特定業務進行直接補貼為主,對商業金融機構的擔保、抵押、保險、減免稅等措施缺乏,吸引金融資金及社會資金進入農業領域的機制沒有建立起來。 從我國的情況看,我國農業經濟和農村發展不但需要政策性金融支持,而且還要進一步增強和發展農業政策性金融的職能和作用,但支持和發揮作用的方式要改革,否則的話農村政策性金融的職能和作用就難以有效發揮。 民資的暗流 我國的農村金融服務有著較好的基礎,在提供金融服務和貸款數量等方面,大大高于國際水平,但在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性以及農村政策性金融方面有待進一步改進。 下一步我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就要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農村金融需求的特點,適應農村多層次金融需求,在發揮農村政策性金融作用的基礎上,形成多種形式的金融機構并存、分工合理、功能互補,適度競爭,并且可持續發展的多層次農村金融體系,才能真正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促進農業經濟的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轉變農業政策性金融發展模式 將原來按機構劃定業務為主的模式轉變為按機構劃定業務與業務招投標并存的發展模式,以改善政策性金融的運作方式和效率。在機構上仍保持一定分工,國家開發銀行主要負責農業中大的社會基礎設施項目的資金投入,而農業發展銀行則負責農村中、小型項目的資金投入。 綜合運用財政直接補貼和招投標兩種貼息貸款運作方式,發展業務招投標形式,采取補償率招投標的方法,形成農業銀行與農業發展銀行的相對分工和適度競爭的局面,以引導資金流向,提高財政貼息資金的使用效率。同時,國家要通過其它方式,引導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入農業。如由政府出資成立擔;鸹驌9荆瑤悠渌鼡C構的發展;財政對農業保險實行補貼。特別是要實行支持農村金融機構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到農村地區經營。 ——明確農村商業性金融機構定位 目前,在我國的農村金融市場上的商業性金融機構主要有農村信用社、地方商業銀行和國有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要明確它們的功能和定位。一是農村信用社要鞏固已有的改革成果,辦成商業上可持續、主要服務于鄉(鎮)、村和農民的金融機構。在明晰產權的基礎上,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切實轉換經營機制,強化內部管理和自我約束,進一步增強為“三農”服務的功能,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過程中,發揮提供農村金融服務的主力軍和聯系農民的金融紐帶作用。二是農業銀行要結合股份制改革工作,通過機制和體制的轉換,充分發揮農業銀行作為大型商業銀行的系統優勢,切實提高對農業產業化、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村城鎮化建設的信貸支持質量和效益,加強對縣域經濟的金融服務,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率。三是積極推進郵政儲蓄改革,按照商業化原則,引導郵政儲蓄資金支持“三農”。 ——農村金融市場要有適度競爭 農村金融市場需要國家扶持,但商業性金融中一定要有競爭,要通過有限的競爭提高這些金融機構的經營管理水平。例如,對于不同種類的貸款,形成兩對競爭:一是對一般商業貸款,形成農村信用社、地方商業銀行和農業銀行競爭的局面;二是對到戶貸款和小額信貸,形成農村信用社和農村小額信貸組織競爭的局面。 只有競爭,才能形成一個較為合理的資金價格和利率水平,引導社會資金通過這些金融機構投入到農業經濟。通過市場競爭機制,引導民間借貸,發揮民間借貸對正規金融體系的補充作用。 ——鼓勵農村金融組織創新 一方面要鼓勵農村金融機構適應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生活需要,進行交易工具和業務品種創新。鼓勵引進國外農村金融中的專門為農業設計的金融品種,以滿足農村金融需要。另一方面就是創新金融組織。農村金融組織與城市金融組織在運作機制、經營理念、組織形態等方面存在著不同和差別,不能以城市金融組織來衡量和比較農村金融組織。 要按照農村現實和農業經濟發展實際,培育和發展商業性的、可持續的金融組織。其中社區銀行和小額信貸組織在國際上許多國家都有成功的實踐經驗。在加強監管、防范風險的前提下,我國可否對社區銀行和小額信貸組織先組織進行試點,總結經驗教訓,試點成功則發展,試點不成功則其風險也局限于較小的范圍,不致于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 ——加強社會信用制度建設 金融知識的欠缺常常使一些低收入的人群為了盡快致富而卷入到一些非法或違規的金融活動之中,使本來不多的收入遭受損失。也由于金融知識的匱乏,使一些低收入的人群不知道怎樣和金融機構打交道,不知道能享受到什么樣的金融服務。 在向金融機構尋求貸款時低收入人群往往因為缺少信用記錄,沒有合格的抵押品和擔保而貸不到款。因此,一方面要用技術培訓等方式加強信用村鎮建設,向農民宣傳誠實守信的觀念。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創新農業科技推廣體制,提高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否則,一個沒有生產技能和缺乏創業知識的人,即使給了他貸款,也難以發揮效力,有時還會使他陷入沉重的債務負擔之中。 (本報告大小標題均為編者所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