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 (記者 袁峰) 昨日記者收到深發展銀行傳來的郵件聲明。該聲明稱,日前,深發展決定將報道《15億元騙貸案揭秘》的《京華時報》告上法庭。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已于2006年1月26日受理此案。
該聲明稱:“2006年1月16日和23日,《京華時報》刊登文章,對我行向中財國企投資有限公司、首創網絡有限公司及其系列企業發放共計15億元貸款等情況進行了報道。該報文
章帶有明顯傾向性,嚴重歪曲事實,誤導社會公眾,侵犯了我行的名譽權。我行已向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京華時報》社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并賠償經濟損失。”
記者了解到,深發展與《京華時報》的“交惡”主要集中在對深發展15億貸款的流向上。1月初,由于國內某媒體關于深發展前行長周林由于一筆不合規的15億貸款而被捕的新聞引起了業界的廣泛關注。對此,1月10日,作為上市公司的深發展發布公告,稱其于2003年8月向中財國企投資有限公司等企業發放了共計15億元貸款,貸款發放后大部分資金被挪用于北京東直門交通樞紐項目。
但是,《京華時報》隨即刊登跟蹤報道指出,北京東直門交通樞紐項目并沒有深發展的貸款,這15億元資金已經陷入了一起惡性騙貸案件,其中部分資金已經被轉移到了海外。隨后,該報紙還連續刊文指出,這15億貸款中的數億元已被當事人挪用至香港買賣房產,目前這部分資金依然滯留在境外。此外,該筆貸款背后還關聯著新橋入股深發展的往事。
業內人士指出,《京華時報》的連續報道直指這15億貸款的流向,并指明道姓地將銀行業的潛規則與關鍵人物一一曝光,所以引起了深發展的極大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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