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在我們眼里老虎沒有大小之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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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0日 01:46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章軻 發自北京 新年伊始,國家環保總局又掀起一波新的“環保風暴”:從即日起對127個重點化工石化類項目進行環境風險排查;對11家布設在江河邊的問題嚴重企業實施掛牌督辦;對10個違反“三同時”(建設項目中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建設項目進行查處。
和去年一樣,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選擇直接面對這場風暴。昨日上午,他接受了《第一財經日報》的專訪。 《第一財經日報》:在公布本次通報之前,環保總局有沒有遇到類似去年的壓力,比如有關部門的責難,甚至個別人的打招呼,有關企業的說情和走關系等? 潘岳:任何改革與執法行動都會有各種阻力。不在于說情的、施壓的、走關系的有多少,而在于你的態度堅不堅定。 發動這場環保風暴,是為了迅速遏制環境安全事件多發勢頭,有效消除或減少環境安全隱患,避免類似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再度發生。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發生后,根據國務院領導的批示精神與環保總局黨組的最新決定,環保總局啟動了全國環境安全大檢查。檢查結果顯示,化工石化行業存在較明顯的布局性、結構性環境隱患。 這次一系列的集中查處行動,主要針對化工石化及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的高污染、高風險的企業。嚴格依法行政是時代賦予的艱巨任務,勢必面臨這樣或那樣的壓力和困難。但我相信,只要反映民意、維護民利,真正從大局出發,公開、公平、公正地執法,就一定會得到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第一財經日報》:與去年觸及“電老虎”的環保風暴相比,今年環保總局曝光的這些企業及項目,似乎這些“老虎”變小了。這是否意味著環保總局從去年的環保風暴中,學會了曝光的藝術? 潘岳:在我們眼里,“老虎”沒有大小之分,只有不同種類之別。今年的行動與去年不同,去年是針對環評的程序違法,而今年是針對規劃環評。上次主要是為了建立一個有效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這次行動的著眼點在于清理環境敏感區域,主要是江河水域的布局性、結構性環境風險,并且建立高風險行業的規劃環評制度,從根本上遏制環境事故頻發。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這次行動不僅是上次行動的延續,更是上次行動的提升。 《第一財經日報》:最近,全國接連發生一系列重大環境事件。我們注意到,包括環保總局在內的有關部門對環境事件的處理比較及時,但對相關責任人的查處進展不大,至少沒有及時向公眾公布。本次曝光的這些企業及項目,對相關責任人如何處理?對近期發生的重大環境事件,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情況如何? 潘岳:我們沒那么大權力直接處理責任人,我們連查處違法排污企業的權限都不夠。不久我們將與監察部聯合出臺環保責任的追究辦法,但最終解決問題的,還是環保監管執法的體制改革,打破各種條塊分割的藩籬。 這次曝光的企業和項目,沒有按照期限整改到位的,我們將對其實施下達停產整治決定和經濟處罰,并聯合監察部依照即將于3月1日正式生效的《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行政追究,其結果全部向社會公開。 《第一財經日報》:目前已經上報國家環保總局的一些選址敏感、存在重大環境風險的建設項目大約有多少家? 潘岳:我們每年都會否決一批選址敏感的大項目。但這次是通過“松花江事件”等一系列環境事故,使我們針對布設在江河水域的化工企業進行了更為嚴格的審查。同時,也想借此推動規劃環評,即從源頭開始防范未來的環境風險。最近幾個月,我們已經對十余個存在重大環境隱患的項目進行暫緩審批或不予審批。我們還要派出專門小組赴現場進一步調查,到時會把調查的結果向社會公開。 《第一財經日報》:我們注意到,你在這次通報中再次強調了公眾參與的重要性,要求健全公眾參與管理辦法,完善環境信息披露制度。 潘岳:是的。公眾是環境最大的利益主體,對涉及自身安全的環境事務擁有憲法保護的參與權利。去年,環保總局對圓明園防滲事件進行了首個全程公開的聽證會,就是想實驗一下公眾參與環境決策的陽光行政。事實證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環保總局將把“圓明園經驗”制度化,于近日頒布環評領域的第一個公眾參與辦法,對公眾參與重大環境事務的方式、范圍、程序進行具體規定。插圖/蘇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