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模式轉變之我見(06-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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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9日 17:23 審計署網(wǎng)站 | |||||||||
《2003至2007年審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中提出,爭取到2007年投入效益審計力量占整個審計力量的一半左右。這標致著我國審計模式將發(fā)生重大轉變,就是從傳統(tǒng)的財務收支審計為主向效益審計為主轉變。李金華審計長也在不同場合多次強調,審計工作未來的發(fā)展方向是要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的效益審計之路。 提出和探索效益審計之路,對審計工作來說無疑是正確的,對于中國審計工作的未
說到審計,往往把財務審計視為低層次,把效益審計說成高層次。這里有一個理念上的問題,是否非要把財務審計與效益審計完全割裂開來呢。難道財務審計就不分析效益了?效益審計就不用從財務入手了嗎?其實,《審計法》里早就作過表述,審計機關就是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依法進行審計監(jiān)督,查錯糾弊和效益早在其中。得到國人首肯的“審計風暴”和審計問責,難道與“低層次”的財務審計完全沒有關系嗎?審計工作有今天這樣的局面,查錯糾弊功不可沒!審計工作層次的高與低恐怕也應該以公眾滿意不滿意為評價標準吧。如果非要按照“海歸”們的觀點,不顧中國政治、經(jīng)濟的實際特點,而生硬“接軌”,我看不轉變也罷。我們吃生搬硬套的虧還少嗎?審計機關的工作特點決定了審計人的思維模式是不唯書,不唯上,只唯實。所以還是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才好。李金華審計長不也說要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的效益審計之路嗎。“中國特色”不應當只是說說而已的。(作者:安徽省舒城縣審計局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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