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外商投資商企審批權下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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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5日 17:55 星辰在線-長沙晚報 | |||||||||
本報訊 記者4日從商務部外資司獲悉,為了穩步推進分銷業的對外開放,自3月1日起,商務部將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的審批權,絕大部分下放到地方商務部門負責。這意味著外商投資我國商業領域的審批程序將進一步簡化。 三類企業審批權下放
日前,商務部發布了《商務部關于委托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核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的通知》,委托?仕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自2006年3月1日起負責辦理絕大部分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的審批工作。 與2004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相比,此次通知下放了三類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的審批權限:單一店鋪面積不超過5000平方米,且店鋪數量不超過3家,其外國投資者通過設立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在中國開設的同類店鋪總數量不超過30家的企業;單一店鋪面積不超過3000平方米,且店鋪數量不超過5家,其外國投資者通過設立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在中國開設的同類店鋪總數量不超過50家的企業;單一店鋪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的企業。這三類企業今后將由地方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批后,報請商務部備案。 超5000平方米商鋪仍要報審 自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我國認真履行承諾,完善服務貿易領域外商投資相關規定,使服務貿易領域對外商投資穩步有序開放。2005年我國頒布和修訂的相關法規規章主要涉及分直銷、分銷、特許經營、拍賣、租賃、汽車品牌銷售、成品油市場開放、民用航空和國際貨運代理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簡化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的審批程序,雖然將地方審批的權限從以往的單店面積3000平方米擴大到5000平方米,但對于體量超過5000平方米的商業店鋪,審批權限并沒有下放。 而且規定,對通過并購方式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的,如果境內外企業被同一管理層所控制或其實際控制人為同一人,也需報商務部批準。 商務部在總結服務貿易領域開放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將一些領域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權限委托給符合條件的省市商務部門,為服務貿易領域外商投資進一步提供了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