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代理的門檻降低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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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5日 09:00 中國經營報 | |||||||||
作者:張榮旺 商機透視 據專家介紹,過去政府采購代理工作大多由一些招投標公司和一些與政府機構有密切關系的機構完成,其中的業務也大多是屬于臨時性的“兼職工作”。而通過資格認定的這一
“據不完全統計,政府采購金額2005年已經達到2500億元人民幣。”國匙網政府采購研究中心的張新術認為,盡管現在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還沒有切實可靠的贏利模式,但很多企業仍對這一市場趨之若鶩。畢竟2500億元的現金流量,即使中介機構只分享其中的1%也是一大筆可觀的收入。 據介紹,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分為甲級資格和乙級資格。乙級資格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只能代理單項政府采購預算金額10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甲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由財政部負責審批,而乙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則由申請人住所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負責審批。 不過獲得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門檻并不高,財政部人士表示,只要具有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為人民幣50萬元以上,并擁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業務所需設備、設施等辦公條件的企業都可以申請乙級代理資格;相對而言甲級資格的認定要求較高,需要注冊資本為人民幣400萬元以上。 提示 由于代理機構過去往往與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中間自然少不了一些不規范的做法。而現在政府尚沒有相關政策規定加以規范,這就給代理機構帶來了一些政策風險;另外我國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情況,仍停留在一事一議和酌情確定具體采購方式的被動狀態,這也給采購代理機構帶來一些經營風險。 相關政策 近日,財政部頒布了《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從3月1日起,從事政府采購代理工作的機構必須獲得資格認定。本《辦法》規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可以依法在全國范圍內代理政府采購事宜,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中介服務費。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阻撓和限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依法自由進入本地區或者本行業的政府采購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