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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處罰商標糾紛中傍名牌者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9日 22:19 新華網

  新華網廣州1月29日電(記者 車曉蕙) 湛江市中院近日對一起商標官司做出一審判決:瀘州千年酒業公司生產并在市場上批量銷售的“諸葛釀”酒,其商品名稱與四川江口醇集團生產的“諸葛釀”近似,侵害了知名商品特有名稱權和名譽權,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勒令停止生產和銷售,并賠償損失30萬元。

  四川江口醇集團與瀘州千年酒業之間這場商標之爭,時間已逾3年之久。最終,江口
醇以其握有“使用在先”的絕對優勢,使“傍名牌”者受到處罰。

  1999年四川江口醇集團開始生產“諸葛釀”白酒,但在2003年江口醇的“諸葛釀”在廣東銷售額突破億元時,市場上一夜之間冒出10多個打“諸葛釀”擦邊球的“諸葛”白酒品牌。

  2004年11月,四川江口醇集團對瀘州千年酒業等三個廠家提起訴訟,稱侵犯其知名商品特有名稱權,屬于借助外力產業結構由“輕”轉“重”不正當競爭。

  據江口醇酒業集團華南區行政總監吳創宇介紹,江口醇曾在5年時間內向國家

商標局進行了4次申請,最終只有“仙樂諸葛”商標注冊成功,其他均因別人搶注而無奈放棄。

  另一方面,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傍名牌”者的空間也日益萎縮,目前市場上10多個諸葛釀的追仿者基本上已被自然淘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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