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發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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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8日 14:57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1月28日電 新華社28日受權播發了《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決定》指出,地質工作是經濟社會發展重要的先行性、基礎性工作,服務于經濟社會的各個方面。加強地質工作,是緩解資源約束、保障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是推進城鄉建設、開展國土整治的重要基礎,是防治地質災害、改善人居環境的重要手段。
《決定》闡述了加強地質工作的重要意義、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明確了地質工作的六項主要任務:突出能源礦產勘查,加強非能源重要礦產勘查,做好礦山地質工作,提高基礎地質調查程度,強化地質災害和地質環境調查監測,推進地質資料開發利用。 《決定》指出,要健全公益性地質工作體系,加強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建設,建立礦產資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環機制,完善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機制,培育礦產資源勘查市場,深化國有地質勘查單位改革,擴大地質領域對外開放,以完善地質工作體制機制;要推進地質科技進步,積極發展地質教育,加快地質人才開發,以增強地質科技創新能力;要加強對地質工作的領導,科學編制和實施地質勘查規劃,做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工作,強化礦業權管理,發揮地質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以提高地質工作管理水平。 《決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戰略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地質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意識和緊迫感,切實加強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和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等工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