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沈陽辦、遼寧省審計廳、遼寧省檢察院加強協作共筑反腐天網(06-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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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5日 16:22 審計署網站 | |||||||||
近日,審計署駐沈陽特派辦、遼寧省審計廳與遼寧省人民檢察院聯合向全省審計及檢察機關發出《關于加強檢察機關與審計機關工作協作配合的通知》,就審計機關與檢察機關加強工作協作、完善案件線索移送、健全工作聯系和協調機構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通知的發出,標志著該辦加強了審計監督與法律監督的銜接,聯合構建反腐敗工作的天網,對于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迅速準確打擊經濟犯罪必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通知要求,三方將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信息情報交流制度。每年7月和12月三方要召開聯席會議,相互通報工作情況,加強信息交流,重大事項應及時相互通報。為了更好地堵塞漏洞、預防犯罪,三方要本著打防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對各自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的職務犯罪的原因、特點、手段、變化規律和趨勢,以及所出臺政策、措施、指導意見等,做到及時相互通報,加強信息溝通。 通知還要求,審計機關和檢察機關要進一步完善案件線索移送制度。檢察機關對審計機關移送的職務犯罪案件線索,應予以高度重視并將查處情況在做出處理決定后的7日內向移送的審計機關反饋。移送的審計機關對檢察機關做出的決定有異議的,可在收到決定的10日內申請檢察機關進行復議,檢察機關應在3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雙方也可通過聯席會議制度協商解決。檢察機關和審計機關相互之間移送案件線索實行備案審查制度,在接到對方移送的案件線索后7日內和做出相應處理決定后7日內,應當分別將相關材料報上一級檢察機關與審計機關備案。 通知強調,三方要健全工作聯系,建立協調機構。成立由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審計署沈陽特派辦和遼寧省審計廳領導組成的協調配合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各自單位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作為協調配合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日常工作的聯系與協調,落實聯席會議作出的決定。 近年來,按照審計署的要求,沈陽辦加大了審計力度,始終將查處大要案,打擊經濟領域犯罪作為重要的工作職責,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線索逐年增多,但由于缺乏溝通協調機制,導致大量案件不能及時進入司法程序。這次審檢雙方配合協查機制的建立,必將極大提高審計移送、審結效率,提升審計成果利用,促進當前的反腐敗工作深入發展。(韋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