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審計署舉報中心非常重視信訪工作,多次下發通知,加強信訪管理,并就信訪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與各單位信訪工作人員積極溝通,聽取意見和建議。在署舉報中心的指導下,審計署駐昆明特派辦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發布的《信訪條例》,嚴格執行審計署下發的信訪管理辦法,在完善信訪制度、提升信訪工作質量方面收效良好。在信訪案件數量成倍增長的情況下,辦結案件比2004年增長了一倍,未辦結案件下降了50%,2005年1至11月辦結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0個百分點。
由于審計在社會上的影響力日益提高,群眾對審計的信任度日益加深,信訪舉報案件繼續呈上升勢頭。2005年,該辦受理信訪舉報案件突破100件,比2004年增長49%,并呈現出幾個特點,一是周期性較明顯,信訪舉報集中在3至8月,合計達85件,占全年信訪案件80%;二是對重大審計項目的舉報數目劇增,交業務處核查的舉報案件比前年增加32件,增長80%,僅經濟責任審計一個項目舉報就達40件,約占信訪案件數量的37%,為審計提供了大量重要的線索;三是群眾來訪較多,來訪舉報案件數量是2004年的3 倍還多,其中很多群眾還就同一信訪內容多次來訪;四是署舉報中心轉送信訪案件數量比去年翻了一倍,增長幅度較大。
面對信訪工作新形勢,該辦非常重視,認真總結,尋找信訪工作規律。按照《信訪條例》精神,在規范完善信訪管理方面積極采取措施,把貫徹《信訪條例》落到實處。
一是完善制度。在署舉報中心的指導下,該辦參照署舉報中心模式,對信訪舉報審批表及處理程序進行了調整。先由信訪工作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再送領導審批,節省了工作時間,提高了辦事效率,也增強了信訪工作人員的責任感。
二是統一管理。2005年初,該辦發布了《關于加強信訪工作統一管理的通知》,對上訪接待、案件轉送、信函答復、保密工作及日常管理方面做了嚴格規定,信訪工作進一步規范化。
三是加強督查。督促檢查是推動信訪工作落實的基本手段和有效途徑,該辦2005年著力加強信訪工作管理過程中各環節的協調配合以及監督工作,辦公室在認真做好查處中的協調組織工作同時,采取電話查辦、發督辦單等多種方式相結合,做到立案一定督查,督辦確保落實。
四是保持協作。該辦與云南省審計廳,以及省政府信訪辦、省檢察院等相關單位溝通協作渠道暢通,在信訪工作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該辦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將總結經驗教訓,積極整改提高,進一步全面貫徹落實《信訪條例》,完善信訪管理,重視做好每一個環節的工作,使信訪真正成為維護和實現人民群眾民主權利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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