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路建設試點農民土地入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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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4日 07:28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熊劍鋒發自廣州 “十一五”期間,廣東將改革交通重點項目建設投融資體制和土地用地模式,首批擬選擇韶關至江西贛州、東莞至惠州高速公路(東莞段)進行土地入股試點。 廣東省公路局辦公室主任陳湘華昨日告訴《第一財經日報》:“目前試點(農民土地入
廣東省交通部門一位相關人士表示,實施農民土地入股的原因主要是為了解決配套資金和征地困難。 他告訴記者,高速公路建設屬于資金密集型的行業,對資金需求較大。在一些車流量較少、經濟不發達地區投建高速公路,收回投資周期較長,吸引民間資本進入比較困難,而實施農民土地入股,可以節省征地費用,減少建設成本。 廣東交通正經歷跨越式發展。2004年底,廣東省所有地級市開通連接廣州的高速公路,2005年底,廣東省與所有相鄰省份開通高速公路,并且打通了十條出省通道。截至2005年年底,廣東省公路通車總里程達11.5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142公里,居全國第二位,公路密度達每百平方公里64.78公里。 交通建設所需要的巨大的投入使有關部門面臨較大的資金壓力。廣東省交通廳副廳長李熹光在21日召開的廣東省交通建設大會上透露,“十一五”期間,廣東計劃投資2900億元,新增公路總里程250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000公里。 為了加快交通建設,“十一五”期間,廣東省將積極推進交通建設投資體制改革。除了開始農民土地入股試點以外,還將在部分高速公路項目中采用政府還貸公路模式進行投資建設,同時配合國土部門實施最低征地單價制度。 此外,以往交通建設征地過程中因處置和補償不當而引發失地農民上訪等問題也是此次試點農民土地入股的原因之一。 廣東省公路局一位相關人士表示,實施農民土地入股使被征地農民與公路建設運營方結成利益共同體,一方面有利于減少摩擦和糾紛,順利推進建設進程,保持社會穩定,另一方面保護了農民的利益,使得農民在失去土地后有一個穩定的收入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