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廊坊國資委按照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企業職工參考工資標準加快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的通知》(冀勞社辦[2004]229)、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等三部門《關于建立企業崗位工資制度和修訂企業職工工資標準的通知》(冀勞社[2002]54號)和廊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定的市紡織企業五崗工資參考標準等文件精神,對委屬19家企業職工開展了調整工資標準工作。廊坊國資委按有關要求及時組織召開了企業負責人會議,具體安排部署此項工作,并將有關會議精神及調資標準文件進行了宣貫和印發,使每個企業在充分
掌握政策的基礎上開展工作,確保整個調資工作的順利進行。
此次調整工資標準工作從今年3月份開始啟動,現已基本完成。廊坊國資委直屬企業共有19家進行了調整工資標準工作,有3533人調整了工資標準,經對標審核后已全部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執行,調資方案和調資檔案已在委企業分配科備案保存。在這19家企業當中,生產經營正常的有15家,停產半停產的有4家;虧損企業有12家。企業根據不同的生產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的實際情況,采取了不同的調整方法,其中:有8家企業調整工資后予以兌現(2家企業向上調整一級工資檔位),有11家企業只調整檔案工資,做為養老、醫療、工傷、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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