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國家信用將危及經濟安全 不宜過度干預金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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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8日 09:34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1月18日電 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經濟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在最新一期《瞭望新聞周刊》上載文指出,國家信用是國家的一種重要資源。國家經濟等綜合實力的大小、動用各類資源的能力以及國際責任感的高低直接影響一國的國家信用。國家信用并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而是有限的,其建立和維護需要大量成本。濫用國家信用將危及國家經濟安全。
國家信用被濫用的主要原因 文章指出,長期以來,由于政府代表著國家,是國家的具體化,而政府則通過各個職能部門行使國家權力,因此國家、政府與政府部門三者之間的關系被模糊了:“政府部門=政府=國家”。實際情形是,國家、政府與政府部門三者之間同樣存在“委托代理”關系,存在“內部人控制”與“道德風險”問題。 這種模糊反映到國家信用的使用上,就很容易造成濫用。比如,一些政府部門或機構為謀取本部門或小集團利益,往往打著維護國家利益的旗號,超出職能范圍,濫用國家信用,使國家信用持續嚴重流失,長此以往,必將引發政府信任危機。 政府不宜持續過度干預金融 文章指出,當前,國家信用被濫用集中于政府機構對金融持續、過度干預。一些政府機構不僅因此而贏得“私利”,更為嚴重的是在金融機構中造成了嚴重的“道德風險”。特別是銀行壞賬沖銷、金融集團倒閉、證券公司破產等等,很多本應由市場承擔的問題,卻被政府無限兜攬。如此非但沒有使金融更加穩健,反而因“道德風險”而使金融風險持續增加。 據中國銀監會公布,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由2004年初的19245億元,下降到2005年6月底的10135億元,不良貸款率由20.41%下降到10.12%。但若剔除財務重組和政策性剝離因素,同期國有商業銀行的實際不良貸款余額增加了1100多億元。更為嚴重的是,不良貸款比率的降低主要通過“擴大分母”(即多貸款)所致,而且中長期貸款約占60%,這極大地增加了銀行未來的風險。 政府持續為銀行的巨額壞賬埋單,容易加劇銀行的“道德風險”。其突出表現就是銀行操作風險增加、金融腐敗多發、內部人控制突出。長期以來,研究者一般傾向認為,銀行居高難下的不良貸款根源于國有企業的“預算軟約束”而產生的“資金黑洞”。事實是,國有銀行的金融腐敗以及低效率本身同樣是造成銀行大量不良貸款的重要原因。有研究發現,銀行尋租行為在金融機構大量而普遍存在,為此,企業為獲得貸款在利息之外的支出約在9%,與貸款利率上限相加,實際利率約為15%~16%。金融腐敗人為制造了稀缺,抬高了融資成本,使資源閑置與資源錯誤配置并生,制約了中國經濟的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