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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網絡版專稿:毛玉萍被判入獄三年半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7日 16:30 和訊網-《財經》雜志

  被定串謀造市、串謀詐騙中銀香港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三項罪名

  【網絡版專稿 /《財經》雜志特派記者 陳慧穎】 1月16日,原香港上市公司上海地產(已除牌,前香港交易所代碼:0067)總經理毛玉萍,因串謀造市、串謀詐騙中銀香港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三項罪名,被香港灣仔區域法院判處入獄三年半。

  區域法院法官韋毅志在法庭上稱,被告罪行嚴重,損害香港金融制度,事件不但影響本地,更涉及國際利益,故須判處被告入獄。

  據香港媒體報道,毛玉萍的律師曾當庭提交新世界發展主席鄭裕彤、星島報業集團主席何柱國的求情信,指毛熱心公益。律師并在求情時表示,毛并非案中主謀,在案中亦未實際得益,故請法官從輕發落。

  毛案自2005年8月1日開審,期間幾經波折。毛先提請“永久終止聆訊”,又更換律師,再稱病入院,本應在15日內審結的案件直至2005年12月7日方有結果。當天,毛在灣仔區域法院聽取判決,判詞長160多頁,法官韋毅志共用一天半時間宣讀判詞。

  當天法庭認定,毛自2002年6月至2003年5月間,通過12人名下的43個賬戶在13間

證券公司買賣上海地產
股票
,制造交易活躍假相,并維持收盤價格在0.58港元的水平。

  之所以刻意維持股價,源于毛玉萍丈夫周正毅獲得的一項過橋貸款。2002年4月23日,周正毅收購建聯通有限公司(上海地產前身),并出任董事會主席,毛則任上海地產總經理。中銀香港為周正毅此次收購提供了最高21.6億港元的過橋貸款。貸款協議附加條款注明,周正毅須將建聯通股份作為抵押,如抵押股票總值的六折低于貸款額,則周須向中銀香港支付抵押差價。按照周在上海地產的持股量折算,上海地產每股價格最低要維持在0.58港元。

  此后,毛開始借用親友名義開設多個戶頭,并指揮其行政助理雷靜儀進行股票買賣。被毛“征用”的諸多賬戶中,有毛在親友的許可下開戶的,也有毛利用他人信息自行開戶的。由于股票交易賬戶以支票支付,有些掛名買家還被要求事先簽好空頭支票簿,留待股票交易時使用。

  2003年1月20日,香港證監會著手調查上海地產,毛玉萍指使公司職員銷毀交易記錄,減少交易量,并向交易賬戶注入資金,以備監察。毛還通過女助手鐘秀玲聯絡律師黃培輝,教唆賬戶的名義持有人張柏友、林啟聲二人向證監會作虛假陳述。

  2003年3月,關于上海地產和中銀香港的傳聞在市場中愈傳愈盛,上海地產股價受到下行壓力。毛要求大量進行股票交易,以將每日收盤價維持在0.58港元以上。

  2003年4月,上海地產股價首次跌破每股0.58港元,中銀香港曾致電上海地產查詢。翌日,通過交易操作,上海地產股價重新回到0.58港元的“安全價格”以上,中銀香港因此未要求補差價。

  2004年5月26日,周正毅在上海被調查。5月30日,上海地產股價跌至0.4港元,中銀香港決定從周正毅銀行存款中提取5000萬港元以抵消部分欠款。上海地產的造市活動亦到此結束。6月1日,香港廉政公署從港島周正毅夫婦的

豪宅帶走毛玉萍。

  彼時至今,歷時一年有半,毛玉萍案終算告一段落。截至1月16日晚《財經》網絡版發稿時,尚不知毛玉萍是否上訴。

  另悉,毛案第二被告鐘秀玲因一項串謀造市罪及四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入獄三年;第三被告黃培輝被判入獄兩年。本案另兩名被告,外匯經紀人張柏友、林啟聲在開審之初已經認罪,并轉為“污點證人”,兩人分別被判入獄6個月和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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