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不得擅自提高液化氣價格 中石化加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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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7日 02:57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記者 商文 天然氣出廠價與汽油比價確定 北京消息國家發改委昨天在其網站上掛出了《關于加強液化氣價格管理的通知》,規定各單位不得擅自提高液化氣價格。而據記者了解,這份《通知》早在1月4日就已陸續下發
中石化相關人士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接到這一通知后,公司已經采取了相應措施:通過加大生產量,進行地區之間的調運、協調來保證節日期間的市場供給,平衡市場價格。同日,中石油有關人士也對記者作出了類似表示。 中石化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實際上,每年到了節日期間,中石化都會提前采取措施來應對液化氣使用高峰。就在昨天,總公司還剛剛召開了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各生產企業保證春節期間液化氣的穩定供應。 對于《通知》提到的,2005年6月以來液化氣出廠價格超過國家規定的情況,該負責人表示,這主要是由于石油價格的大幅上漲所帶動的。通過采取一系列措施,目前液化氣出廠價格已逐步回落。 據悉,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天然氣出廠價格應按照與汽油保持1∶0.83--0.92的比價關系確定。《通知》特別要求,不得擅自提高價格。 《通知》要求,放開液化氣銷售價格的地區,要制定液化氣價格上漲應急預案,采取措施切實穩定市場價格。 中科院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史丹告訴記者,目前我國的資源價格還比較低,價格市場化后肯定會出現適當的上漲。但要緩解供需緊張的狀況,有效抑制價格上漲,應該使用市場手段來自行調節,如放開液化氣市場的準入資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