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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食品安全管理過亂 理順行政權力鏈并非易事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4日 16:33 中國經營報

  作者:厲林 來源:中國經營報

  近日,衛生部重拳出擊愈發讓人恐慌的食品安全問題——公布了《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并將于6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和餐飲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申請衛生許可證的條件、資質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規范了申請與發放程序、責任追究等。

  但企業卻犯了難。因為此前不同地區都有當地衛生部門制定的《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如北京市在1998年11月6日就曾經出臺了《北京市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今后,到底以哪部為準呢?

  北京致誠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顯峰表示,對比衛生部和北京市頒布的《辦法》的內容,有一項不同特別突出:按衛生部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因違反食品衛生法規,被處以吊銷衛生許可證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三年內不得申請衛生許可證,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而北京市的《辦法》只提出“一年內不得審辦”。

  北京市衛生局政策法規處人士告訴記者,市《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會根據衛生部《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進行修改,并將在6月施行。衛生部相關部門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衛生部擬要求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辦法》精神調整本省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

  衛生部在公開會上進一步解釋,新《辦法》出臺的一個原因是:要將把法規監督司升級為局。而在新頒布的《辦法》中提高重新申請許可證的門檻,也是由于去年食品衛生問題突出,為了強調衛生許可的嚴肅性,加大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違法成本。

  的確,衛生部的初衷是好的,新舊《辦法》內容也是基本大同小異,但在這起“沖突”的行政法規背后,似乎也反映行政部門的權力重疊和博弈的問題。

  長久以來,在我國食品衛生領域,政出多門。食品生產的全過程,條塊分割,“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現狀一直存在!罢l都能管一點,但是誰都管得不徹底。出了事情又互相推諉!币晃恍袠I專家這樣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等等,涉及衛生領域的各種法律和行政法規有近100條,而其中很多職能和內容都是重疊的。”中國食品科技協會副理事長孫 教授說。據了解,農業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部、

商務部,以及國家質監總局和工商、海關、公安等部門都涉及食品管理。

  “一家企業在不同屬地要辦理多個相關證件,過各種各樣的檢驗和關卡。”一家浙江奶粉企業證照部儲先生告訴記者,“這就好比100元的車票,分多次買,為什么不能一次買一張就OK了?”

  很多分析人士發現,當類似

蘇丹紅等一些
食品安全
事件出現后,衛生部在查源頭,查到其他部委的“轄區”后,手再難伸下去了。雖然我國在各地區相繼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但是理順這個復雜的行政權力鏈、協調管理并非易事。

  (本報記者孫晨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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