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1月13日電 (記者 周凱) 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上海市促進就業若干規定》,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將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確定為勞動者自主創業的一種組織形式。
新規定還明確,政府將鼓勵和扶持勞動者采取靈活的方式,自愿組成非正規就業的勞動組織實現就業,從事以適應社區服務需要為主的小規模經營活動,并在規定的期限內享受
優惠扶持政策。
由上海下崗者投身創辦的各類“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因其規模較小而被人們稱為“家庭公司”,是上海市政府針對1996年因產業結構調整下崗分流的100萬失業人群,而推出的鼓勵自主創業的措施。截至2005年年底,上海市共有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3.4萬家,吸納從業人員達35.5萬人。
據了解,這些“家庭公司”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下崗之后從“自己當自己的老板”開始,由“家庭小作坊”起家,通過吸收新成員慢慢發展壯大;第二種是下崗工人合伙創辦一家微小型企業,每一名成員作為合伙股東,各自分工、相互照應。有數據表明,“家庭公司”是城市拓寬就業渠道、新增就業崗位的重要載體。上海在2005年新增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1.2萬家,凈增就業崗位7.1萬個,并以每月1000家左右的速度遞增,體現了開業促就業的“就業倍增”效應。
此外,發展非正規勞動組織也可以起到小企業“孵化器”作用。據統計,目前上海已有2200余個“家庭公司”轉為工商登記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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