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6家國企老總簽下新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責任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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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3日 10:17 國資委網站 | |||||||||
北京市國資委主任熊大新1月10日與北京汽車工業控股公司、首鋼總公司、建工集團、首旅集團等66戶所出資企業負責人正式簽訂了2006年度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責任書。這是北京市在總結前兩年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繼續推進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改革的重要步驟。 據北京市國資委副主任侯子波介紹,去年北京市國資委在具備條件的企業層面全面
侯子波說,與前兩年相比,今年經營業績考核簽約將突出分類指導。他說,為進一步完善經營考核體系,北京市國資委與中介機構合作開展調研,針對不同的行業特點實施分類考核,使績效考核更加細化,更能反映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突出分類指導,將考核企業分為一般競爭性、城市公用、綜合投資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四大類,分類指標根據企業所處行業的差異,按照行業進行了規范、統一,充分發揮業績考核工作的導向作用,引導和促進企業加強對薄弱環節的管理,提高綜合競爭能力。 據侯子波介紹,北京市今年將采取年度業績考核與企業中長期經營發展規劃結合的方式,以此有效提升考核目標的導向性、可持續性,從而使企業經營和發展更加科學、有序地進行,避免短期行為。同時,將規范管理工作與市場化接軌工作結合,完善企業負責人考核與薪酬管理工作體系。 另據熊大新介紹,北京市國資委去年借助中介機構對15家企業的薪酬管理工作進行了審計。其中大多數企業達到合格的標準,但仍查出存在“超發問題”的個別企業。熊大新說,對于個別企業超發的薪酬必須退回,同時對于那些審計不合格的企業將連查兩年,而對于那些審計合格的企業則采取“兩年不查”。 熊大新說,今年北京市國資委將重點研究中長期激勵辦法,探索規范職務消費的有效途徑。并在逐步實現市場化接軌的同時,依據《公司法》的要求,將考核對象由企業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向產權代表過渡,經營者要交由制度健全的企業董事會組織考核和確定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