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建筑企業對勞動保險基金使用不規范,沒有?顚S,并且只為少數人建立養老保險關系,將大部分農民工排斥在外,影響和諧長沙的構建。”在長沙市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李忠根等11名代表聯名提出了請求制定《長沙市建筑業勞動保險基金管理規定》的建議,呼吁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長沙市建筑業勞動保險基金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大征收和監管力度。
存在隨意減免的現象
李忠根等代表說,建筑行業勞動保險基金統籌管理工作,是維護建筑業企業及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深化建筑企業改革,促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措施。
“但是鑒于部分區、縣(市)違反勞動保險基金管理政策,以各種借口隨意減免勞動保險基金,侵害了相關人員的合法權益,反應強烈。”李忠根等代表提出,基于國家、省有關法律以及長沙市的情況,長沙市應該制定《長沙市建筑業勞動保險基金管理規定》。
未繳納基金不得開工
李忠根等11名代表還遞交了一份《長沙市建筑業勞動保險基金管理規定》草案。該草案建議,建設工程項目在獲得施工許可前,應由建設單位向市建筑業勞動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繳納勞動保險基金。建筑業勞動保險基金一律不得減免。
對于勞動保險基金的計收標準,草案建議,凡在我市建設工程項目,住宅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32元,非住宅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42元計收。建筑業勞動保險基金按下列標準撥付: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建筑企業為收取額70%,項目工期較長的按工程進度實行預撥,竣工決算時結清;未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建筑企業為收取額的35%,待工程竣工結算后付清。
草案還提出,建筑企業使用勞動保險基金范圍:為從業人員辦理養老保險并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規定使用范圍。未繳納勞動保險基金的建設工程項目,不能獲得施工許可,建筑業不得組織施工;擅自開工,按《湖南省建筑市場管理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本報記者 劉勇 儲文靜 實習生 閆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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