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南京一家公司在參與淮南市體育局田徑場改建的招標活動中被確認提供了“偽造證書”,但相關部門在明知其作假的情況下卻依然將工程交之施工。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據同樣參與工程投標的廣州一家公司近日向本報投訴:2004年3月12日,淮南市體育局田徑場改建工程公開進行招標,6月18日,中標結果公布,南京體育場地設施工程有限責任
公司中標。
但是,經過省投訴受理中心、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等部門調查發現:這家公司在投標過程中提供的人造草國際足聯認證資格書屬偽造證書。而在淮南市相關部門公布的招標公告上明確要求,參與投標單位必須提供“人造草代理證明,報關單及國際足聯認可證明”。
依據《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投標人不得“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為此向淮南市相關部門建議:對南京體育場地設施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作出行政處罰:中標無效;依法處以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依法取消一至三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據省投訴受理中心一位姓彭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年8月10日,他們把這一文件轉發給了淮南市有關部門,結果對方沒有按建議要求宣布“中標無效”,亦沒有立即停止工程施工。
記者隨后采訪了淮南市體育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當時是市建委先發了中標合同書,體育局才與南京公司簽訂合同并開始施工的。至于省投訴受理中心的那個文件,該人員表示“沒收到過,根本就不知道有這個事”。
昨天下午,淮南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工作人員給了記者一個明確解釋:這個工程具有特殊性,因為當時“淮南市豆腐節”就快到了,要用這個場地,必須趕在“豆腐節”之前把工程結束。這位工作人員說,“豆腐節”于9月17日召開,而省投訴受理中心轉發的文件是8月10日才下達的,當時工程已經完成了一半,所以最后淮南市相關部門協商仍由南京體育場地設施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繼續施工,只對其罰款兩萬多元作為處罰,“這個工程經檢驗,質量是完全合格的”。
對此,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的王律師認為,根據《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南京體育場地設施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偽造證書應是違法的,而淮南市相關部門繼續讓南京體育場地設施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施工也應是違法的,這實際上也傷害了其他參與招標公司的利益,“這些公司可以通過法律訴訟等途徑,維護正當的權益”。
(張珍 本報首席記者 章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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