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報告稱因法規滯后16萬億動產擔保金被閑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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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2日 00:23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 (記者 劉杰) 由于擔保交易法律的滯后,使得我國動產擔保信貸所占比例嚴重低于國際水平,由此造成的資金閑置就高達16萬億元。而這些資金原本可以擔保生成約8萬億元的貸款,相當于我國金融機構三年的新增貸款額。在一份名為《中國信貸人權利的法律保護》的研究報告中,央行公布了上述驚人的數字。 16萬億元!這個數字已經超過我國人民幣居民儲蓄存款余額(截至2005年11月為13.85
央行是在昨日舉行的國際研討會上發布該研究報告的。這份由央行、世界銀行和國際金融公司(IFC)歷時兩年完成的報告認為,由于我國擔保交易法律的滯后,應收賬款和存貨等動產不能成為國內企業的融資來源,而在美國等發達國家,有70%的信貸來自動產擔保。 “如果按照50%的貸款折扣率計算,16萬億原本可以擔保生成約8萬億元的貸款,相當于我國金融機構三年的新增貸款額!敝袊人民銀行研究局金融法律處處長劉萍告訴記者。 這一現象被認為已經影響到金融生態環境乃至經濟的發展。具體表現為:一方面,單一的不動產擔保與企業資金融通的巨大需求形成了鮮明對比;另一方面,大量閑置的動產資金卻無法用于解決企業融資困難。由于我國可抵押資產范圍狹窄、執行擔保債券環節多費用高,世界銀行《2005年全球企業經營環境報告》將中國置于支持信貸市場的法律和機制最差的國家之列。 此外,報告還認為,由于對不動產擔保的過分依賴,促使房地產價格不斷升高,并造成中小企業貸款、農業貸款困難等突出問題。 J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