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章正義 發自深圳
立志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深圳,顯然已意識到人才是比資金更難得的武器。
對深圳而言,雖然其已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創新體系,但由于缺乏一批有影響的大學、科研院所和國家重點實驗室作為載體,人才“造血”能力較差,這無疑將制約深圳創新
型城市的建設。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經管院院長查振祥認為,深圳提升此項“造血”機能,一是要加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大型高科技企業的建設,二是推出有力的引才政策,而“后者顯然來得更快些”。
此次的《決定》,正體現了深圳在引才方面的重大舉措。其中最引人注意的,莫過于首次提出相應人才的“以個人身份直接到戶籍管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據新華社報道,深圳市常務副市長劉應力稱,這是對現行人才政策的重大突破。
上述舉措即:具有海外名校或國家重點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學士以上學位的人才,及深圳優勢傳統產業領域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獲職業資格、在深圳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的技術人才,只要符合深圳產業發展要求及其他基本條件的,經人事、勞動部門核準后,可以個人身份直接辦理入戶深圳手續。
此外,深圳將每年拿出2億元資金,設立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勵專項資金,并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公共研發平臺面向海內外招聘自主創新領軍式人才。
深圳還將逐步健全企業家創業發展的支持服務體系,解決好企業家約見機制、緊急事態救助、禮賓待遇、參與決策咨詢等問題。同步實施創新型人才培養計劃,對產業發展緊缺人才的培訓費用,由政府、企業(單位)、個人共擔。而用人單位引進高級人才的住房貨幣補貼、安家費、科研啟動經費等費用,可列入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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