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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捐贈稅前抵扣3% 民政部承認稅收優惠不完善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6日 00:00 中華工商時報

  記者 木佳 5日北京報道

  據民政部副部長李立國在此間說,我國是鼓勵社會捐助和慈善捐贈行為的,企業捐贈稅前抵扣3%。

  李立國說,中國在發展中,慈善事業和社會捐助活動也在發展中,因此目前客觀存
在著捐贈數量和水平不高的現實。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是鼓勵公益事業捐贈的,在稅收政策上,也是有優惠的。1999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對社會捐贈的原則、捐贈和受贈的條件,以及捐贈款的使用和管理有明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實施細則,對捐贈在所得稅額中予以相應的抵扣也是有優惠鼓勵規定的。企業捐贈可以在所得額中稅前抵扣3%,個人捐贈可以在所得額納稅前抵扣30%。

  李立國說,前年,國家在稅收政策上又對捐贈投向于公益性的青少年活動場所、農村義務教育和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在所得稅額中可以稅前全額扣除,對我國中華慈善總會、宋慶齡基金會、中華快車基金會等慈善組織捐贈可以全額抵扣所得稅,又有新的規定。所以,從法律法規上和政府依法行政上,我國是鼓勵社會捐助和慈善捐贈行為的。

  李立國同時指出,確實也存在著稅收政策的優惠還不夠完善、辦理稅收優惠的手續和程序還不夠簡便這樣一些客觀影響因素。(6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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