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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統計調查最高可罰5萬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5日 09:19 重慶商報

  本報訊 (記者 劉定云 實習生 鄒穎) 從2月1日起,不理睬統計調查員、甚至給人家吃“閉門羹”的人,將可能獲得一張最高金額達5萬元的罰款單。

  昨日,國家統計局就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的有關決定,向媒體進行了通報。一是新細則強化了統計調查的作用,將以前屬于地方統計局管轄的農村調查隊、城市調查隊、企業調查隊合并,成為國家統計局直屬的、與地
方統計局平級的調查隊。二是明確了對統計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細則規定如果企業事業組織再有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拒報或者屢次遲報統計資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或者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隊予以警告,并可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個體工商戶有上述行為的,最高可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重慶市統計局法規處有關負責人稱,這是統計調查隊首次獲得行政處罰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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