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月4日電(記者 江國成) 據國家稅務總局4日介紹,截至2005年11月底,全國辦理出口退(免)稅已達3017億元人民幣,未發生“新欠”退稅,緩解了出口企業的資金壓力,改善了企業的財務狀況,增強了企業擴大出口的信心,促進了對外貿易的快速增長。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方面負責人表示,截至2005年11月底,全國進出口總額達12823億美元,比上年增長23.5%,其中,出口6866億美元,比上年增長29.7%,外貿出口繼續實現快速
平穩增長。
這位負責人說,2005年是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全面實施的第二年。一年來,全國稅務機關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出口退稅機制改革的決定精神,積極促進外經貿事業發展,努力實現出口退稅應退盡退,杜絕發生新的欠稅,樹立和維護了誠信政府的形象。
這位官員表示,2005年,出口退稅負擔機制得到了進一步完善。年初,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完善中央與地方出口退稅負擔機制的通知》,決定從2005年1月1日起將中央和地方出口退稅超基數負擔比例由75:25調整為92.5:7.5,并將出口退稅退庫辦法改由中央統一退庫,地方負擔部分年終專項上解。同時要求各地制訂省以下出口退稅分擔辦法,但不得將出口退稅分擔到鄉鎮和企業;不得采取限制外購產品出口等干預外貿正常發展的措施。此外,2005年,中國還適時調整有關出口稅收政策,促進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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