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債務人破產不是最好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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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3日 12:12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一位美國的律師曾說:“中國的債權人與美國的債權人不同,他們對債務的理解和處理債務的思維方式存在很大差異。” 客觀地說,世界各國貿易中發生欠款的原因,絕大部分是由于債務人在償付期出現財務方面的危機,蓄意的欠款只是很少數。據美國法院對美國本土案件的抽樣統計,惡意欠款案的比例不到全部欠款案的10%。因此,每當美國的債權人處理他的債務的時候,他首先會
中國的債權人在處理債務,尤其是海外債務時卻大都采取另一種方式。他們要求債務人在他規定的最短時間內,最大限度地償還欠款。如果債務人不能滿足他們的要求,他們就會聘請律師,按照美國破產法第七章的規定起訴債務人,最終清算債務人的所有財產,而不考慮這樣做是否對自己有利。 例如美國亞特蘭大的一家進出口批發商,由于市場變化出現償付難,拖欠了河北省一家外貿公司貨款23萬美元。河北公司聘請美國收賬公司和律師向債務人追討欠款,律師經過艱苦談判,在調查了債務人的還款能力的情況下,和債務人達成初步意向,債務人按每月5000美元的速度還款。但這個建議被河北公司斷然否定,他們要求債務人每月至少償還3萬美元。因為要求大大超出了債務人的承受能力,被債務人拒絕。又經過三個月的談判,雙方實在無法達成一致,河北公司將債務人告上了法庭。美國當地法院在審理此案時,也建議債權人接受債務人的還款計劃,否則債務人將被迫倒閉,但河北公司仍然堅持己見。經過8個月訴訟期,法庭判決拍賣債務人所有資產償還債權人,債務人償還河北公司的資產共6.3萬美元。但此時河北公司因這場官司已經花費了近2萬美元,如果再考慮11個月中債務人本可以償還5.5萬美元,實際上河北公司的官司已經失敗。重要的是,如果債務人沒有破產,按照美國律師的話說,“將極有可能得到全部欠款。” 我們的債權人應該知道,在大多數情況下協商都是最好的解決方式。不到迫不得已,或有極大把握,不要走上法庭。債權人應該冷靜對待已經產生的債務,委派具有豐富經驗的代理人,在向債務人施加巨大壓力后,和債務人達成一項對己最為有利的具有約束力的還款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