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成都1月2日電 (黃王、李董) “3·1”非法制造發票案近日在成都新都區法院宣判:馮邦陽團伙非法制造了246種共250萬余份普通發票,票面金額達969.32億余元。犯案的7人分別被成都新都區法院判處1年到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別處以5萬元到75萬元不等的罰金。
去年3月1日,成都市公安局經偵處根據群眾舉報,在新都區新都鎮紅星村搗毀了一
個印制假發票的窩點。現場查獲大量以成都為主的有獎定額發票和填開式發票成品,以及8臺印制假發票的機器。當晚9時,警方根據突審得到的線索,又在成都市錦江區教練所后街2號和高筍塘解放路一段156號搗毀該團伙的假發票制版、儲存窩點。
據介紹,警方查獲的假發票裝滿了半間屋子。稅務部門為此派出了10名專員,協助對所查獲的發票進行現場清點。經查,馮邦陽團伙制造的假發票多達246種共250萬余份,并且以成都為主,涉及四川、西藏、寧夏、陜西等15個省區市的57個區縣,票面金額達969.32億余元。若這批假發票全部填開,國家稅款損失將高達41億元。
新都區法院1日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馮邦陽犯非法制造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50萬元;犯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25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罰金75萬元。同案的其余6人也被處以不等的有期徒刑。(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