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主要數據公報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30日 11:12 南方日報 | |||||||||
(第一號) 廣東省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廣東省統計局
2005年12月30日 為了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1]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情況,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數據庫系統,為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礎,我國于2004年進行了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這次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04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4年度。普查對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2]。普查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就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 在國務院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在全省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各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經過廣大普查人員一年多的辛勤工作和艱苦努力,順利完成了我省經濟普查的登記填報及數據審核匯總等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為及時反映我省第二、三產業發展狀況,廣東省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廣東省統計局將分三次向社會發布普查公報。現將第一號公報發布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本次經濟普查結果顯示,2004年末,全省共有從事第二、三產業的法人單位43.5萬個,占全國法人單位總數的8.4%,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首位。其中,企業法人單位33.7萬個,機關、事業法人單位5.05萬個,社會團體及其他法人單位4.75萬個。全省產業活動單位總數55.16萬個,其中,第二產業16.54萬個,第三產業38.62萬個。全省個體經營戶269.77萬戶,其中,第二產業30.29萬戶,第三產業239.48萬戶(詳見表1)。 表1 單位數與個體經營戶數 圖表略,詳見本版 與2001年第二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的同口徑數據比較,企業法人單位數增加了2.42萬個,增長了7.7%。其中,國有企業、國有聯營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共1.53萬個,減少1.31萬個,下降46.1%;集體企業、集體聯營企業、股份合作企業共4.39萬個,減少3.83萬個,下降46.6%;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3.85萬個,增加1.23萬個,增長46.9%;私營企業19.04萬個,增加5.78萬個,增長43.6%;其他內資企業0.71萬個,增加0.19萬個,增長36.5%;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4.18萬個,增加0.36萬個,增長9.4%(詳見表2)。 表2 按登記注冊類型分組的企業法人單位 圖表略,詳見本版 第二、三產業法人單位七成以上集中于珠江三角洲地區[3],法人單位總數為31.56萬個,占全省法人單位總數的72.6%;東翼地區4.67萬個,占10.7%;西翼地區2.89萬個,占6.6%;山區縣(市、區)6.41萬個,占14.7%。 第二、三產業單位總數名列前4位的地級以上市依次是:廣州、深圳、佛山、東莞;個體經營戶數列前4位的依次是廣州、深圳、東莞、佛山。以上4市的全部單位總數和個體經營戶總數分別占全省的52.3%和44.9%(詳見表3)。 表3 單位與個體經營戶的地區分布 圖表略,詳見本版 在產業活動單位中,從事制造業的單位14.49萬個,占26.3%;批發和零售業12.25萬個,占22.2%;教育3.79萬個,占6.9%;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6.29萬個,占11.4%。以上4個行業合計占66.8%(詳見表4)。 表4 法人和產業活動單位的行業分布 圖表略,詳見本版 此處的農、林、牧、漁業為第二、三產業法人兼營的第一產業活動單位(下同)。 個體經營戶最多的是批發和零售業,為164.54萬戶,占個體經營戶總數的61%。其余較多的依次是: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31.39萬戶,占11.6%;工業28.94萬戶,占10.7%;住宿和餐飲業19.13萬戶,占7.1%;交通運輸業16.41萬戶,占6.1%(詳見表5)。 表5 個體經營戶的行業分布 圖表略,詳見本版 包括采礦業、制造業和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二、就業人員 2004年末,全省第二、三產業的就業人員[4]數為3123.81萬人。其中,第二產業的就業人員為1843.68萬人,第三產業的就業人員為1280.13萬人。在就業人員中,法人單位就業人員2324.19萬人,占74.4%;個體經營人員799.62萬人,占25.6%。在法人單位就業人員中,女性1066.43萬人,占45.9%。 分行業看,在法人單位就業人員中,制造業1353.13萬人,占58.2%;建筑業163.65萬人,占7.1%;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111.07萬人,占4.8%;批發和零售業119.02萬人,占5.1%;教育110.67萬人,占4.8%;其余行業合計466.65萬人,占20%(詳見表6)。 表6 法人單位就業人員行業分布 圖表略,詳見本版 此表數據不包括個體經營戶就業人員。 分地區看,第一、二產業全部就業人員超過100萬的市有8個,分別是:深圳561.87萬人,廣州535.91萬人,東莞446.23萬人,佛山277.31萬人,中山167.79萬人,江門119.25萬人,汕頭118.82萬人,惠州145.9萬人。 在法人單位就業人員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大學本科、專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學歷的人員分別占0.7%、6.2%、12.4%、34.4%和46.3%。在具有技術職稱的人員中,有高級、中級、初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分別占8.5%、34.5%和57.0%。在具有技術等級資格證書的人員中,有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資格證書的人員分別占5.0%、12.3%、26.3%和56.4%(詳見表7)。 表7 法人單位就業人員學歷、職稱、技術等級情況 圖表略,詳見本版 三、企業實收資本 2004年末,全省第二、三產業企業法人單位的實收資本[5]總額為20212.2億元。在全部企業法人單位的實收資本總額中,由國家投入的資本6417.08億元,占31.7%;集體投入的資本1560.84億元,占7.7%;個人投入的資本5598.47億元,占27.7%;港澳臺投入的資本4138.09億元,占20.5%;外商投入的資本2497.72億元,占12.4%(詳見表8)。 表8 企業實收資本來源構成 單位:% 圖表略,詳見本版 四、普查數據質量情況 按照國務院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分層隨機等距整群抽樣方法,全省對21個地級以上市的數據質量進行了抽查,共抽查45個普查小區的2770個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抽查比例約為5‰),個體經營戶16358個(抽查比例約為6‰)。抽查匯總結果,數據填報綜合差錯率為5.5‰,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控制要求,并通過國務院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復查驗收,數據質量達到預期目標。 注釋: [1]三次產業的劃分: 第一產業是指農、林、牧、漁業。 第二產業是指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 第三產業是指除第一、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具體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本次普查未包括國際組織。 [2]單位的劃分: 法人單位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單位: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⑵獨立擁有和使用(或授權使用)資產,承擔負債,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⑶會計上獨立核算,能夠編制資產負債表。在有關部門登記為法人,但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或作為產業活動單位普查,或并入上一級法人。 產業活動單位是指法人單位的附屬單位(即法人單位本部及分支機構),且具備以下條件:⑴在一個場所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⑵相對獨立組織生產經營或業務活動;⑶能夠掌握收入和支出等業務核算資料。 個體經營戶是指除農戶外,生產資料歸勞動者個人所有,以個體勞動為基礎,勞動成果歸勞動者個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種經營單位。包括:(1)經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2)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并領取證書的民辦非企業單位。(3)沒有領取執照或證書,或按照有關規定免于登記,但有相對固定場所、年內實際從事個體經營活動三個月以上的城鎮、農村個體戶。但不包括農民家庭以輔助勞力或利用農閑時間進行的一些兼營性活動。 [3]珠江三角洲、東西兩翼和山區縣的劃分: 珠江三角洲經濟區: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江門市、東莞市、中山市,惠州市區、惠東縣、博羅縣、肇慶市區、高要市、四會市。 東翼:汕頭市、汕尾市、潮州市、揭陽市。 西翼:陽江市、湛江市、茂名市。 山區縣(市、區):從化市、南澳縣、仁化縣、南雄市、始興縣、乳源縣、新豐縣、樂昌市、韶關市曲江區、連平縣、和平縣、東源縣、龍川縣、紫金縣、五華縣、梅縣、豐順縣、興寧市、梅州市梅江區、大埔縣、平遠縣、蕉嶺縣、惠東縣、龍門縣、陽山縣、連山縣、連南縣、陽山縣、佛岡縣、英德市、連州市、清新縣、高要市、廣寧縣、封開縣、懷集縣、德慶縣、陸河縣、海豐縣、陽春市、信宜市、高州市、潮安縣、饒平縣、普寧市、揭西縣、云浮市云城區、云安縣、郁南縣、羅定市、新興縣。 [4]就業人員: 是指2004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產業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在崗的就業人員。未包括上述范圍之外的就業人員。 [5]實收資本: 是指企業投資者實際投入的資本(或股本),包括貨幣、實物、無形資產等各種形式的投入。實收資本按投資主體可分為國家資本、集體資本、個人資本、港澳臺資本和外商資本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