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局組織召開了“《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辦法》和《電力需求側管理規劃》制訂工作啟動會暨第一次工作會”(以下簡稱《辦法》和《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能源研究所,國家電監會供電監管部,部分省市經貿委(經委、發展改革委),國網公司營銷部及國電動經中心、部分省電力公司營銷部,南網公司市場交易部,中電聯統計部,華北電力大學及部分專家參加了會議。
與會同志就如何做好《辦法》、《規劃》的制定工作和起草大綱進行了討論。經過研究,議定以下意見:
一、確定組織機構
成立領導組、工作組,負責《辦法》、《規劃》的起草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領導組組長許之敏,副組長張旭波、史連軍、王靜輝,成員魯俊嶺、李才華、李澤、周宗發、賈俊國、李保平。《辦法》工作組組長胡兆光,成員劉瓊、龐博!兑巹潯饭ぷ鹘M組長曾鳴,成員夏鑫、龐博。其他具體人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
二、明確起草分工
《辦法》起草牽頭單位為國電動經中心,牽頭人為胡兆光,具體組織國電動經中心、有關省級經貿委(經委、發展改革委)電力處、電力公司營銷部的相關同志起草。《規劃》起草牽頭單位為華北電力大學,牽頭人為曾鳴,具體組織華北電力大學、有關省級經貿委(經委、發展改革委)電力處、電力公司營銷部的相關同志起草。
在起草過程中,將按照工作進度分批邀請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司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資委有關司局,部分。▍^、市)物價局,電力、節能、法律等相關領域專家參與制訂工作。
三、議定工作內容和流程
《辦法》、《規劃》起草工作采取調研、召開研討會及聘請專家參與等方式,工作時間從2005年11月起,分別至2006年4月、10月結束。
《辦法》的制定應兼顧當前和長遠,建立較為全面的管理體系,力求在激勵措施和資金來源等方面有實質性突破,增強可操作性,建立長效機制。主要內容包括總則、組織管理、規劃管理、節電和負荷管理、資金來源和使用、項目管理、宣傳培訓、能源服務中介組織、附則等。
《規劃》的制定應明確工作目標,促進電力需求側管理的有計劃、有步驟逐步深入開展和實施。主要內容包括(1)我國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現狀及“十一五”期間的發展方向;(2)我國電力需求側管理“十一五”發展規劃所遵循的指導思想和原則;(3)我國電力需求側管理“十一五”規劃的總體目標(包括節約電力電量目標和相關技術指標),要達到總體目標的實施計劃、方案;(4)分析重點行業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的潛力以及實施途徑、管理措施,提出重點行業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的發展規劃;(5)“十一五”期間電力需求側管理重點推廣應用的技術,以及技術的實施方法及策略;(6)促進我國電力需求側管理進一步深入開展的政策和措施建議。
四、提出工作要求
。ㄒ唬┢鸩荨掇k法》和《規劃》應注意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把電力需求側管理作為長期事業來考慮,積極爭取經濟激勵政策,注重市場的培育和發揮中介組織的作用,重視技術、設備的研發和應用,有利于引導各地因地制宜、分層分區的開展工作。
。ǘ﹪译娋W公司負責按時間、保質量完成《辦法》和《規劃》的起草稿。
。ㄈ┱埾嚓P省區市經貿委(經委、發展改革委)、電力公司積極協助,支持工作組的起草、調研等工作。對工作組選定的同志,請相關單位給予支持,提供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