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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雜志:2005年的礦難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9日 13:25 和訊網-《財經》雜志

  真正啟動以產權改革為標志的煤炭行業深層次改革,推行煤礦資源公開競拍體制,從而消除權力對煤炭資源的控制權和分配權,以市場手段實現煤炭產業的優勝劣汰、合并重組——這是打擊“官煤勾結”的釜底抽薪之舉,亦是礦難的治本之策

  □ 本刊記者 汪海明/文

  冬日午后的陽光靜靜照耀著河北省唐山市開平區劉官屯村。這是中國北方很普通的一個村落,此時它進入公眾視野,是因為2005年12月7日下午15時15分,劉官屯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截至記者發稿時,官方公布此次事故造成91人死亡,17人下落不明。

  12月15日,記者造訪劉官屯煤礦。礦區早已停工,一片冷落蕭條,只有事故處理人員還在忙碌。接待處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搜救工作還在進行中!

  但知情人告訴記者,發生事故已經一周多了,由于井下部分地區瓦斯、一氧化碳等條件復雜,被困礦工獲救希望渺茫。果如是,唐山“127”事故的死亡人數將超過百人。

  在此次礦難發生之前,2005年11月27日,黑龍江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發生煤塵爆炸,171人遇難。短短十天時間,連續發生兩起百人以上煤礦事故,使2005年最后的日子顯得格外悲愴。

  沉重的數字

  如果唐山劉家屯煤礦“127”礦難中失蹤的17人最后被證實遇難,2005年百人以上遇難的礦難會有四起之多

  2004年的最后一期《財經》雜志,選擇了“礦難”作為年度話題。封面文章“礦難探源”指出,要解決礦難乃至整個煤炭行業的問題,“最根本的取向,只有加快煤礦領域的體制改革——改弦更張的深層次改革”;否則,大量的礦難仍將不可避免,煤炭行業也不可能得到良性發展。

  進入2005年,《財經》和其他媒體一道,關注著煤礦事故和煤炭行業的改革進程。但是,在2005年行將結束的時候,人們發現,頻繁的礦難依然在考驗著人們的神經,煤炭行業的改革依然停留在淺層面,徘徊難前。

  2005年1月17日,國家安監局副局長梁嘉琨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2005年將力爭煤礦事故死亡人數下降3%,消滅死亡百人以上煤礦事故。事實證明,這仍然是一個美好的愿望。

  據來自國家安監總局的數字,2004年,全國煤礦死亡事故3639起,死亡6027人。2005年的全國煤礦的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數,目前尚無最終的確切數字。但2005年12月23日,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說,今年煤礦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上升。

  再從“特大事故(10人到29人死亡)”和“特別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這兩項重要的指標來看,2005年煤礦事故死亡人數極有可能超過2004年。

  據國家安監總局網站公布的數據,截至2005年12月18日,全國煤礦企業發生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特大事故56起,死亡1710人,同比增加16起、703人;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別重大事故11起,死亡961人,同比增加三起、438人。

  數據還表明,1949年至今,全國死亡百人以上的煤礦事故共發生22起。可是,在2004年就有兩起;而在2005年,至今已有三起。它們是——遼寧阜新孫家灣煤礦“214”事故(214人)、廣東梅州王槐鎮大興煤礦“87”事故(123人)、黑龍江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1127”事故(171人)。如果唐山劉官屯煤礦“127”礦難中失蹤的17人最后被證實遇難,則還將增加一起!這使得國家安監總局今年初確定的“消滅死亡百人以上煤礦事故”的目標完全落空。

  “大礦大難”和安全欠賬

  推進國有資本退出煤炭行業,如此則可以通過出售股份換來資金,解決國有煤炭企業安全歷史欠賬問題;同時政府部門可以騰出手來一心一意抓安全監管,改變自身功能錯位的尷尬處境

  “大礦大難”成為一個特殊詞匯,引起人們廣泛關注,是從2004年的河南大平礦難和陜西陳家山礦難開始的。這兩次礦難分別有148人和166人遇難。

  2005年,這一情況并未得到改變。幾起百人以上的礦難都和“國有重點煤礦”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廣東梅州王槐鎮大興煤礦原是國有煤礦四望嶂礦務局邊緣的一個小礦井,大約在1993年前后,被當地小礦主、后來的大徑里煤礦有限公司董事長曾云高收歸己有。四望嶂礦務局曾是廣東省最大的煤礦之一。河北唐山劉官屯煤礦是原唐山市匯達集團公司所屬國有地方煤礦基建井,原設計能力30萬噸/年,2002年改制為唐山恒源實業有限公司。它們都是從國有煤礦轉制而來。

  黑龍江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和遼寧阜新孫家灣煤礦,則都是國有重點煤礦。它們開采的大多為深置于地下的“井工礦”,常伴有較高瓦斯含量。且眾多老牌國有煤礦企業既面臨資源枯竭的威脅,又肩負贍養老職工、保證就業等多重責任,經濟實力制約了安全投入,致使安全管理隱患重重。

  以今年2月14日阜新孫家灣煤礦海州立井礦難為例。在這次事故中,海州立井背負的沉重使命——年生產150萬噸煤,創造3000個就業崗位,以掩護阜新煤礦渡過難關——從某種意義上甚至可以說是引發礦難的原因之一(參見《財經》2005年第4期“海州立井悲劇”)。

  2005年11月27日,黑龍江省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發生爆炸事故。當時井下共有242人作業,其中73人生還,169人死亡,同時地面還有兩名工人遇難。這也是一起典型的責任事故,國務院調查組在“事故通報”中揭示出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片面追求產量,忽視安全;超強度、超定員組織作業;勞動組織管理嚴重混亂,違章現象嚴重等。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曾指出:“礦難的原因之一是我國煤礦長期投入不足,安全欠賬嚴重!2005年1月17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梁嘉琨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指出,中國國有煤礦的安全投入欠賬達500多億元,生產設備超期服役的約占三分之一。在2004年全國生產的19.6億噸煤中,7.6億噸缺乏安全保障能力,其中2億噸根本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孫家灣礦難發生后不久,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了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今年撥付30億元的國債資金,用于支持國有重點煤礦安全技術改造。這是近年來對于這一項目的最大規模投入。9月,30億元的資金分三批撥付到位,注入國有大型重點監控煤礦。

  但是,對于500億元的欠賬,30億元僅僅是杯水車薪。決策層也考慮到靠改革使得煤炭行業走出礦難困境。6月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關于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提及煤炭業改革,是以“建設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業和企業集團為主線”。

  這體現了政府在煤炭行業改革上,仍因循既有的由政府主導對煤炭產業進行整合的思路。有專家擔心, 此思路下的改革,會重新回到以前政府“既要管生產、又要抓安全”的老路,而國有煤礦企業在生產壓力與安全保障之間的兩難困境,常常是礦難特別是特大礦難的誘因之一。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副研究員錢平凡認為,正確的改革方向,是在煤炭行業引入市場機制和實現國有煤炭企業股權多元化。中國的煤炭行業長期處于壟斷狀態,國有煤炭企業盡管近些年進行了公司化改革,部分優質企業海外上市,但總體而言,大型煤炭企業鮮有外部資本進入,重組改制遲緩。

  他認為,應大力推進國有資本退出煤炭行業,如此則可以通過出售股份換來資金,解決國有煤炭企業安全歷史欠賬問題;同時,政府部門可以騰出手來一心一意抓安全監管,改變自身功能錯位的尷尬處境。

  “官煤勾結”何時休

  “官煤勾結”并非禍起市場化改革,而恰是市場化改革不徹底所致

  政府高層對頻繁發生的礦難心急如焚。2005年2月23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升格為“總局”,從副部級單位變為正部級。2月28日,李毅中從國資委副主任的位置上調任為國家安監總局局長。同時,全國每個省份都建立了安全監管機構,各地市大部分也都成立了安監機構。全國安監、煤監系統專職的監管監察執法人員近3萬人。

  2005年,堪稱中國煤礦的“監管之年”。全年實施停產整頓礦井12990個;驗收礦井6828個,其中驗收合格礦井5209個,驗收合格率76.3%,驗收不合格礦井1619個,不合格率23.7%;提請政府關閉礦井2061個;已經實施關閉礦井2411個。另外,關閉非法礦井10636個。

  在2005年煤炭行業的整頓中,更具有雷霆萬鈞之勢的,是針對“官煤勾結”的“撤股風暴”。

   2005年8月7日,廣東省興寧市大興煤礦發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123名礦工死亡。事故調查組發現,該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身份竟是國家公職人員。

  據廣東省紀委此后公布的情況,大興煤礦“之所以置省政府的三令五申于不顧,長期頂風違法開采,與該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個別領導和少數工作人員收受礦主的錢物、違規為其發放生產許可證、放棄監管密切相關”(參見《財經》2005年第16期“追問興寧礦難”)。

  興寧礦難之慘烈,令背后的“官煤勾結”顯得異常刺目。事實上,這種現象并非廣東所獨有,而是煤炭行業相當普遍的現實。對此,李毅中一句話在民間傳誦不已:“腐敗不除,礦無寧日!”

  興寧礦難之后15天,即8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于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要求“凡已經投資入股煤礦(依法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負責人,自《通知》下達之日起一個月內,必須撤出投資,逾期不撤出投資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8月3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堅決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問題。通知規定,必須在2005年9月22日以前撤出投資,并向本單位紀檢監察或人事部門報告并登記,逾期不登記的就地免職。

  在2005年12月23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監察部通報了對廣東梅州興寧礦難等六起特大礦難的處理決定,2名省(部)級干部、18名地(廳)級干部、41名縣(處)級干部等受黨紀政紀處分。陜西省原副省長鞏德順受行政記過處分,廣東省副省長游寧豐受行政記大過處分。

  但是,所有這些都是行政性措施,其實際效果并不理想。據媒體報道,截至9月22日,內蒙古無一官員撤資,甚至有官員宣稱“寧不當官,決不撤股”。廣東及河北等地主動撤資的也為數寥寥。后來,幾個省清理工作的最后期限已延遲。

  最新的數字是,到目前為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的負責人在煤礦有投資的登記人數為4878人,其中,國家機關工作人員3621人;登記入股資金7.3724億元,已經撤資5.6249億元。

  很多人相信,這些只是一小部分而已。更何況“官煤勾結”中的“官股”,更多的可能是以“暗股”、“干股”的形式存在的,清查起來相當不易。

  出路在哪里?興寧礦難后,出現了一種輿論,認為煤炭業完全國有的時候,沒有“官煤勾結”,也沒有那么多的礦難。腐敗和今天的礦難頻繁,“都是市場化惹的禍”。

  對此,錢平凡指出,“官煤勾結”并非禍起市場化改革,而恰是市場化改革不徹底所致。

  1996年,國家確定了“礦產資源屬國家所有,實行有償開采”的原則,礦業權市場化改革由此起步。但是,改革步伐緩慢,礦權市場并未真正放開,由市場主導的資源價格機制始終沒有形成。國有煤礦可以從國家手中以行政劃撥的方式所獲得的大量礦權,私人資本則傾向于以尋租的方式從權力者手中拿到并維持采礦權——這正是“官煤勾結”的本質原因。

  基于此,欲制止“官煤勾結”,應真正啟動以產權改革為標志的煤炭行業深層次改革,推行煤礦資源公開競拍體制,實現煤炭資源市場化,從而消除權力對煤炭資源的控制權和分配權;以市場手段實現煤炭產業的優勝劣汰、合并重組。這是打擊“官煤勾結”的釜底抽薪之舉,亦是礦難的治本之策。

  然而,如今政策制定者“限小扶大”和行政化整頓礦權的思路,卻向著另外的方向漸行漸遠。

  2005年,中國的煤炭行業在血色中開篇,亦在血色中收尾。新的一年煤礦安全形勢又會如何?

  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閃淳昌曾指出,造成目前礦難多發局面的原因,是多年發展中的沉疴已到了爆發期。圍繞煤炭已形成不少利益共同體,給安全生產監督造成了阻礙。此外,還有專家指出,目前許多國有重點煤礦相繼進入衰老報廢高峰期,發生事故的風險也隨之增加。

  2006年即將開篇,煤礦安全無法讓人樂觀。當今之計,除了加快啟動市場化取向的產權改革,別無他途。

  本刊記者李其諺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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