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田鳳山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9日 11:30 和訊網-《財經》雜志

  律師稱田本人服判,上訴可能性不大

  【網絡版專稿 /《財經》雜志記者 吳小亮】12月27日上午九點,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原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受賄一案。一審判決結果,以受賄罪判處田鳳山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根據判決書,法院最終認定田鳳山的受賄金額為436萬余元,略低于起訴書中的498.13萬元人民幣。

  判決書載明:1996年至2003年期間,被告人田鳳山利用其擔任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省長、國土資源部部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牟取不正當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436萬余元。案發后,贓款已全部退繳。

  據此,法院認為,田鳳山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但鑒于田鳳山被審查后坦白了有關部門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田鳳山的律師向《財經》表示,田本人對判決基本滿意,盡管還有十天的期限決定是否上訴,但上訴的可能性不大。

  田鳳山為官30余年,其中有27年在黑龍江任職。17筆受賄指控中,大部分指控都是針對田鳳山在黑龍江為官時,只有四五筆指控是在其

國土資源部部長任上。

  據了解,其中一筆就是馬德賄賂的10萬元。1999年6、7月間,時任黑龍江省省長的田鳳山,接受擔任綏化地區行署專員馬德行賄10萬元人民幣,以幫助綏化地區廣播電視綜合樓建設。

  庭審中,田鳳山對檢方指控均表示認可。

  田鳳山案于12月13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兩周后法院即作出以上判決。

  相關報道:

  黑龍江兩貪官韓桂芝田鳳山殊途同歸(圖)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相關網頁共約126,000篇。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