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與7戶中央企業簽署辦社會職能移交協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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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9日 09:36 國資委網站 | |||||||||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第二批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5]4號)精神和國務院召開的第二批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工作部署,經過省、市政府和中央企業的共同努力,12月27日下午,河北省人民政府與中國黃金集團、化工集團、機械工業集團、北方機車車輛集團、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南方機車車輛集團、化學工程集團公司等7戶中央企業在石家莊簽署了企業辦社會機構移交協議。這標志著7戶中央企業共涉及8戶在冀企業所辦的14所辦社會機構(其中12所中小學校、2所公安機構)一
在接收中央企業移交辦社會職能工作中,省、市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移交接收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多次專題會議,積極擬訂接收工作方案,調度、協調、研究解決了一系列重大問題。有關市政府與中央企業積極溝通,密切配合,協調聯動,高效運作,認真搞好資產清查、人員核定、經費核對、協議擬訂等,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時,加強了組織領導和政策宣傳,確保了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和移交辦社會職能單位職工穩定,使移交接收工作平穩順利進行。 中央企業負責同志在簽字儀式上說,這次移交辦社會職能得到了省、市、區(縣)政府的大力支持,進一步減輕了企業負擔,有利于中央企業集中精力做大做強主業,增強核心競爭力,對地方政府多年來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謝。表示中央企業將繼續與河北省友好合作,為振興地方經濟做出貢獻。 劉清芳在講話中說,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這次將7戶中央企業所辦社會職能移交省屬地管理,這是河北省教育和公安系統的寶貴資源,河北省有責任也有義務把這件事做好,對中央企業多年來對河北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的貢獻表示感謝。要求有關市政府要加快交接工作的實施進度,嚴格把握移交政策,加強對接收機構的管理,按時向省政府報告接收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