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反壟斷企業所得稅法等納入06年立法計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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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8日 23:43 東方早報 | |||||||||
據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日前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2006年立法計劃》。反洗錢法、反壟斷法、突發事件應對法、企業所得稅法等一批社會關注的立法項目納入了這一計劃。 根據這一立法計劃,2006年將安排審議法律草案39件,分別是:
———安排各次常委會會議初次審議的法律案共16件。其中2006年2月的常委會會議安排為修改合伙企業法、義務教育法;4月的常委會會議安排為制定反洗錢法,修改郵政法;6月的常委會會議安排為制定突發事件應對法、反壟斷法、禁毒法和城鄉規劃法;8月的常委會會議安排為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制定企業所得稅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法和電信法;10月的常委會會議安排為制定侵權責任法,修改預算法;12月的常委會會議安排為修改食品衛生法,制定促進就業法。 ———已開始審議但尚未通過,2006年繼續安排審議的法律案共9件,分別是:制定物權法、企業破產法、監督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勞動合同法、行政強制法、護照法、刑法修正案(六),修改審計法。 ———在法律草案或立法時機成熟時安排審議的法律案共14件,分別是:制定國有資產法、國防動員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法、海島保護法、自然保護區法,修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建筑法、科學技術進步法、兵役法、律師法。 立法計劃項目共分為三類。列入計劃第一類的法律項目,應確保按時完成起草任務,如期提請審議;如不能按期完成,需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書面報告。列入第二類的法律項目,應抓緊調研、起草工作,根據草案或立法時機適時安排審議。第三類則是規劃外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