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西頻道12月28日電(劉媛媛、江彥鲆)記者27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廳了解到,廣西日前對2006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補償方案進行了調整,為讓農民獲得更大的補償,其中對醫療補償比例、封頂線標準有所提高,起付線標準有所降低。
廣西壯族自治區近日出臺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補償技術方案》,新的方案中對農民的補償原則進行了相應調整,其中規定對鄉、縣、縣以上的補償比例
將由2005年的40%、30%和20%提高到2006年的60%、35%、25%;起付線由100元、300元、500元降低到30元、150元和300元;封頂線由3000元提高到3500元。
這一方案堅持農民獲得最大補償、擴大補償范圍原則,其中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分配為住院補償基金、門診補償基金、大病救助基金和風險基金四個部分進行了調整和補充,并將慢性病、單病種治療等列入基金補償范圍。
方案規定,住院補償基金占總基金的65%,主要解決農民因經濟困難不敢看病或看不起病的問題;門診補償基金占總基金的20%,主要解決農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問題,其基金報銷比例不能超過家庭賬戶存款;大病救助基金占總基金的10%,主要消除農民因患重病或大病而導致因病反貧、致貧的現象,由農民提出申請并符合條件才能獲得。風險基金占總基金的5%,是為了防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出現透支而設置。
農民參與10萬人以上的縣鄉鎮衛生院和縣級醫療保健機構的住院補償比例分別按扣除起付線金額和使用非《基本用藥目錄》藥品的費用后總醫藥費的60%和35%補償;一年內住院醫藥累計費用超過10000元以上,已獲得封頂線補償以外的報銷并經過管理部門核實批準的農民,可申請大病救助補償。大病救助補償比例隨住院總醫藥費用的增加而遞增,如住院總醫藥費用累計達10000-20000元的按10%給予補償,累計達20001-30000元則按12%給予補償。
據統計,廣西自2003年開始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來,平均每個住院農民獲得補助350元,與試點前的2002年相比,2005年試點縣鄉鎮衛生院門診人數、住院人數分別提高了28.72%和42.44%。
自治區衛生廳廳長高楓介紹說,為讓更多的農民得到實惠,自治區衛生廳還將加強對定點醫療保健機構的監督。將不定期進行抽查,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至少每季一次督查,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至少每2個月一次督查;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機構至少每半月自查一次,并形成監督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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