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華:2007年財務收支和效益審計并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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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8日 01:12 第一財經日報 | |||||||||
在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看來,損失浪費同貪污腐敗一樣可怕 新華社報道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除了有些違法違規、貪污腐敗問題外,我覺得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損失浪費問題。”在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看來,損失浪費同貪污腐敗一樣
“如何節省資源,以最少的資源取得最大的效果,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任務。審計在這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李金華日前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今后將不斷加強效益審計力度,力爭到2007年做到財務收支審計和效益審計并重。 合規的不一定效益好 “有些雖然是合規的,但是效益不一定是好的。”李金華指出,決策的不周到,管理的松懈,往往造成資源、資金、人力浪費。他認為,當前“這種情況還是不少的”。 “比如說形象工程,實際上就是花了國家很多的錢,卻沒有給老百姓帶來更多的實惠,也沒有對整個國家的經濟建設起到更大更好的作用。這就是對資源的一種浪費。” 怎樣防止這類損失浪費現象出現呢?“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往往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因為,如果你在使用財政資金時沒有違反規定,即使這個錢花的結果不一定很好,財務收支審計也會認為你是對的。如果是效益審計,盡管沒有違反規定,但取得的效果不好,我們也會建議政府對你的行為進行干預。” “比如,兩個熱電廠距離太近,這就造成了重復投資,并且對環境帶來不良影響。審計部門就可以提出建議,只建一個,停一個。如果政府覺得這個建議好,并且采納了,取得了效果。” 李金華指出,效益審計有三個目標:一是效益,即經濟性,就是以少的投入取得好的經濟效果;二是效率,就是勞動力投入和產出之間的比例要合理;三是效果,就是說一個行為本身最后要產生一個好的結果。 效益審計空間很大 審計部門從某個層面評價資源的消耗及其結果,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和對策。這是李金華給效益審計下的定義。 李金華認為,通過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查錯糾弊固然重要,但還有一個很大的領域,那就是保障國民經濟既快又好地發展,這就需要開展效益審計。“我們在效益審計上還有很大空間,需要做很多工作。” 據李金華介紹,目前世界上多數國家的審計工作,已從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發展到效益審計。我國政府也反復強調,經濟社會要協調發展,經濟發展不僅要注重速度,還要注重質量和效益。這為效益審計的開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那么,效益審計的空間有多大呢?李金華舉了個例子:深圳市有一個基本建設審計局,專門搞效益審計。這個局成立至今只有七年時間,已經通過審計為市政府節省了資金77個億。 “這是一種直接的效益。”李金華指出,有些地方效益審計的發展空間可能還要大。 效益審計的權力是有限的 我國法律規定,審計機關有權對財政、財務收支的效益進行審計監督。那么,這個權力有多大呢?李金華認為,這個權力是有限的。 “如果說效益審計是一種權力,那它只是一種調查、了解情況和提出建議的權力,而不是一種行政權力,不能強制別人,不能決定別人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我們只是提出建議,至于建議行不行,是不是可以實施,最終還要靠決策部門決定。” 效益審計也不能干擾到有關部門的決策。據李金華介紹,一般來說,審計機關開展效益審計,不會在有關部門開始決策的時候介入,而是在決策以后、實施過程當中或者還沒有完全實施的時候才介入。這是因為,如果審計機關一開始就介入,將影響到有關部門的決策,那么在之后的監督過程中就沒有發言權了。 “審計機關不能越位,我們沒有任何行政審批權。一個部門要干什么事,不需要經過審計機關批準,我們沒有這個權力。”李金華說。 效益審計發現的不一定是責任問題 效益審計查出來的問題需要相關人員承擔什么樣的責任?李金華認為,這需要分析這些問題產生的原因。 “如果是由于水平和技術達不到造成的,就需要進一步改進工作,提高技術和水平。如果是管理疏忽造成的,有些屬于責任問題,有些也不一定屬于責任問題。但是,如果明顯屬于某人瀆職而造成了重大損失,就必須追究其責任。” “比如說,在一個工程項目建設當中,有關負責人明顯違反有關法定程序,隨意更改初步設計,造成損失浪費,就需要追究其責任,甚至提交有關部門去查處。”李金華指出,總的來說,效益審計的目的是要求各單位加強管理,提高效益。除個別案件涉及瀆職問題外,效益審計一般不涉及哪個人的責任。因此,審計機關在開展效益審計過程中,如果把目的和意圖跟被審計單位講清楚,通常都會得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持。 “我想,只要大家都從全局考慮,從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考慮,從中華民族的最高利益考慮,效益審計將會得到越來越多人的支持和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