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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部門修改退票費規定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7日 18:57 北京晚報

  本報訊 (記者 王軍華) 一張票價52元的火車票,現在的退票費為12元,而新規定執行后,將只收10元。鐵道部新聞發言人王勇平向記者透露,鐵道部已對《鐵路客運運價規則》附表3中關于退票費的規定進行了修改。

  《鐵路客運運價規則》原第3項退票費的計費條件為:按應退票價計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計算)核收,收費標準為2元/人次。現計費條件修改為:按每張車票面額計算,收
費標準為20%(四舍五入到元)。

  新規定將自2006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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