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明確工資薪金所得稅計算范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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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7日 11:14 法制日報 | |||||||||
本報北京12月26日訊 記者陳晶晶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今天表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算范圍進行明確,并強調各地一律按統一標準執行,任何地方不得擅自規定免稅項目或變相提高減除費用標準。 規定明確,工資、薪金所得應根據國家稅法統一規定,嚴格按照“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徑掌
對擅自提高減除費用標準的地方,將相應減少財政轉移支付數額或者調減所在地區所得稅基數。對地方擅自提高的減除費用標準,稅務機關不得執行,并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 根據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納稅人自2006年1月1日起就其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1600元/月的費用減除標準,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還將對稅法修訂涉及的其它問題作出進一步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