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郭晉暉 發自北京
關乎全國9億農民切身利益的農業稅條例,有望在年內退出歷史舞臺。
24日開幕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將審議《關于廢止農業稅條例的決定(草案)》。據新華社報道,這一草案極有可能在29日本次常委會閉幕會上表決通過。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張曉山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廢止農業稅條例意味著政府對于初級產品生產者征稅的時代一去不復返,這是利民惠民的重大舉措。
農業稅條例由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十六次會議于1958年6月3日通過。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劉積斌表示,該條例在正確處理國家與農民的分配關系、發展農業生產、保證國家掌握必要的糧源、保證基層政權運轉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積極作用。
農業稅一度占到全國財政收入的39%。張曉山認為,農業稅為中國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
隨著工業化的發展,農業稅所占稅收比例呈不斷下降趨勢,1979年占到5.5%。從2004年開始,中央決定免征除煙葉稅外的農業特產稅,同時進行免征農業稅改革試點工作。當年農業稅占各項稅收的比例進一步降至1%。今年28個省份免征農業稅之后,這一比例降到了0.05%。
“雖然平均到每個人只有10元錢左右,但免除之后農民確實是受益了。”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的一位副鄉長昨日接受本報采訪時指出。
“從更深一層看,取消農業稅意味著政府正在著手調整城鄉之間國民收入分配的格局。免稅是‘少取’,同時還要加大對農村生產資料、社會事業等方面的投入,這是‘多予’。”張曉山說。
通過對一些地區的實地考察,張曉山認為,農業稅取消之后出現的相關問題應該引起重視。首先是如何保證基層政權的正常運轉;其次是如何實現鄉鎮、村的職能轉變,用相應的制度保證把它們的中心工作從征稅收費轉到提供公共服務上來。
“稅費改革之后,如果轉移支付跟不上,基層政權的運轉出現困難,那么免稅可能會興費,這應該引起警惕。”張曉山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