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馬志偉
雖然地板廣告宣傳中沒有具體攻擊哪家同行,只是對“傳統”實木地板“不可觸摸的痛”進行了剖析,但還是有人跳了出來。這個“人”就是廣東盈彬大自然木業有限公司,其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圣象集團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正式受理了該案。
一同作為被告的還有圣象公司的三家子公司:廣州、上海、北京圣象木業有限公司。
原告訴稱,2005年10月,原告通過公證取證的方式,調查到三家被告子公司分別在廣州、上海和北京設立的專賣店為促銷三層實木地板,大量散發由被告圣象集團印制的名為“康樹三層木地板”的廣告冊,這些廣告冊包含對比性宣傳內容:一方面,虛構事實,對圣象公司的“圣象康樹三層實木地板”以外的其他實木地板產品進行詆毀。被告將三層實木地板以外的木地板定性為“傳統”實木地板,并聲稱“傳統”實木地板存在著可觸摸的痛:縫隙和開裂,“傳統”實木地板藏污納垢,同時配有木地板的開裂圖,圖內特別配上只會爬行的幼兒與蟑螂嬉戲的場景,加之以虛構的個案陳述,使實木地板的聲譽遭受巨大損傷。另一方面,被告則對自己的三層實木地板質量大加吹噓,違反木地板國家標準,將“三層實木復合地板”改名為“三層實木地板”,故意誤導消費者;同時聲稱有四大特有技術避免縫隙和開裂,三層實木地板結構穩定性提高水平75%,檢驗地板的系統是世界上最先進的。
原告訴稱,被告上述圣象專賣店所處的相應商場作為同業者的原告之經銷商也均設有大自然專賣店,銷售實木地板和復合木地板。被告的上述行為對原告實木地板及復合地板的銷售造成直接而嚴重的沖擊。故訴請法院確認4被告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4被告停止不正當競爭并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人民幣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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