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22日訊 記者 朱劍紅 報道:2006年元旦、春節臨近,為避免部分商品市場價格出現大的起落,確保全國人民平安祥和地歡度“兩節”,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06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對糧食、肉禽蛋菜等食品價格以及煤炭、液化氣、成品油、藥品等重要商品價格的監測,特別是要提前安排好節日放假期間對這些商品價格的監測工作
。密切關注市場價格動態,對局部地區、個別品種可能出現價格異常波動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進行預警預報。要進一步完善各項應對價格異常波動的工作預案,一旦發現價格異常波動情況,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要繼續高度重視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努力防范疫區的價格異常波動,綜合運用價格調節基金和重要商品儲備制度,調控疫情發生地的商品供應,對養殖戶和生產經營企業進行適當補貼,維護市場穩定。
《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規范運輸企業價格行為,加強對客票價格的監管。鐵路、民航運輸企業及客票銷售代理人一律不得在國家政策規定之外加收任何費用,或變相提高票價水平;公路運輸企業不得隨意提高客運票價,不得突破上浮幅度。“兩節”期間要努力保持景點門票價格的基本穩定,嚴禁借舉辦臨時展覽等名義搭車收費。
《人民日報》 (2005年12月23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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