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時,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李榮融介紹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等方面情況,并答記者問。
[CCTV記者] 李主任,我們都知道從國資委成立之后認真履行了出資人的責任,同時在促進國有企業改革中也起到了很多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們也注意到,在這個過程中,不
可避免的出現這樣一種情況,很多職工的權益在這個過程中也受到了損害,包括很多的職工面臨著可能下崗、分流、再就業的困境,或者有的職工被買斷工齡,生活出現了一些困難。面對這樣的一種情況,在下一步國有企業的改革中,我們將怎么樣更好地解決這些問題?有什么樣的措施?能不能分析一下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
[李榮融]你說的問題客觀上是存在的。前些年這個現象存在的比較多,那是高發期,從去年以來應該說大有好轉。產生這個問題,我認為主要的原因是責任不到位。因為我們國資委是在2003年才成立的,在這之前沒有明確哪個主體。國資委建立以后那就很明確這個責任是由各級國資委來承擔。所以,我們開始從法律、法規入手,頒布了一系列相應的法規,規范國有企業的改制,規范國有資產產權的轉讓,在這基礎上加強監管。這個監管包括職工,也包括我們工會以及相應的社會輿論的監督,政府的有關部門形成合力,所以,總體的工作推進應該說是有效的。
目前上述現象大有好轉,但是原來存在的問題還要不斷去糾正。我也想強調的就是在市場競爭中,企業總有生有死,但是核心一條都要依法規范的去辦,企業依法經營,職工同樣要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我相信情況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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