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北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取得明顯成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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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1日 16:31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12月21日電 (記者 江國成) 據國家稅務總局21日介紹,中國去年在東北地區實施的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取得明顯成效,對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作用已經凸顯,起到了鼓勵增加機器設備投資、加快設備更新改造的作用,促進了企業技術進步和發展。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人士表示,增值稅轉型改革與產業政策緊密結合,帶動了東北地區投資規模的擴大,投資與發展良性循環的態勢初步顯露。此外,財稅部門對增值稅轉型對中央和地方財政收入的影響有了準確的把握,為進一步推廣提供了可靠的依據。
財政部長金人慶在本周結束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表示,今后5年中國將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增值稅轉型。據專家介紹,在東北啟動的稅改目標是將增值稅由“生產型”變為“消費型”。 “生產型增值稅”與“消費型增值稅”的區別在于,前者只允許企業扣除購入原材料等所含的稅金,而后者對企業所有外購項目包括原材料、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在內的稅金,都允許扣除。換言之,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對企業而言就意味著減稅。 自2004年7月1日起,國家在東北地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大連市)部分行業實施了增值稅轉型政策的試點,對八大重點行業企業購進、租賃固定資產等所含增值稅實行抵扣。 2004年下半年國家稅務總局會同財政部發文明確,納稅人申報的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采取直接退稅的辦法,在2004年10月31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兩次退還。在2005年度又延續了這一做法,按季度對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給予直接退稅。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精神,2004年底又進一步明確,當年由按照增量抵扣調整為按照應納稅額抵扣,將一部分存量收入給予退還。即對于納稅人在2004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發生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減欠稅后仍有余額的,可不再按照在新增增值稅稅額內計算退稅的方法計算退稅,允許在納稅人2004年實現并入庫的增值稅收入中計算退稅,仍未抵扣(退稅)完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留待下年抵扣。 據統計,2004年下半年,共有40696戶企業納入試點政策范圍,占東北地區工業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戶數的62%。下半年(不包括12月份發生數)共發生固定資產進項稅額18.23億元,實際抵減欠稅和退稅額共計12.72億元。 2005年上半年,共有40998戶企業納入試點范圍,發生固定資產進項稅額22.19億元,抵減欠稅和退稅14.71億元。 中國去年全面啟動了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戰略,當年對東北197個項目實施了工業結構調整改造,比2003年100個工業結構調整改造項目幾乎翻了一番。這些項目總投資達1089億人民幣。(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