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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重組免費午餐不再 劃撥加補償可能成為主流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1日 14:29 財富時報

  本報記者 洪 毅

  “中房近日將再下一個重組大單”,如果一切順利,這將是中房集團繼華能集團和中國航空集團之后的第三單地產重組業務,且此次重組不再是“免費午餐”,中房將支付一定的“資產權益補償費”。在央企地產重組停滯不前的今天,“有償”并入成央企重組新方向,并有望提速央屬房企的重組步伐。  

  央企地產重組因“自愿協商”收效甚微

  作為央企地產業重組的“始作俑者”,中房集團是惟一一家國字頭的地產航母級企業,并一直致力于將自己做得更強、更大。孟曉蘇坦言,“中房如果能組合到1000億,就是世界第三,2000億就是世界第一。”然而,由于“自愿協商”的原則使得重組在實踐過程中應者寥寥,收效甚微。

  自2004年6月28日國資委發出《關于中央企業房地產業重組有關事項的通報》,并決定由中房集團等5家企業整合中央企業的房地產資源以來,除了中房的兩次并入活動外,央企房地產業基本上沒什么進展。

  業內人士認為,每個國企都有自己相對獨立的利益,很難讓部分企業無償剝離給這些主業為房地產的國企,而每個企業又都有自己的戰略和目標,非市場的并購對企業來說,風險高過收益。因此,目前的整合其實并不符合企業的利益,或者說并不能給被整合的企業帶來利益最大化。房地產業現在是公認的暴利行業,央企中絕大部分房地產企業的日子仍比較好過,但如果被整合重組,企業職工的風險可能大于收益,管理層的權力也可能被重新分配,職工的收益將有所下降。

  種種跡象表明,建立在企業自主意愿上的重組,隨著時間的推進,數量已經為零,剩下的企業要不實力相當,誰也不愿被整合,要不就是負債較高、資產質量差的一些“嫁”不出去的企業,重組的推進似乎不得不依靠行政命令。

  利益糾葛羈絆重組腳步

  央企重組實際上交織著三方利益:政府、企業和公眾。從三方利益的訴求重點來分析,政府希望通過重組最大限度地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公眾期望重組后的企業能生產出比現有價格更優的產品;企業希望職工的收益能在重組后有所增加,至少不比現在差。目前來看,在央企重組過程中,企業利益開始和政府利益博弈,并已影響重組進程。

  一些屬于被重組對象的中小型央屬房地產業在國資委的強制措施來臨之前便紛紛巧妙規避,其中一個辦法就是將地產業務從國資委的掌控中脫離出來,如“三九”集團、廣東核電集團早在國資委要求重組前便出賣了房地產業務;今年1月31日,上海寶鋼集團也將地產業務賣給香港房地產“五虎”之一的嘉華國際集團、日本三菱商事株式會社、東京不動產株式會社等外資企業;3月,中遠地產與民營企業

順馳中國共同出資組建天津市遠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0月10日,中遠集團發布公告,擬將所持的上海中遠三林置業集團有限公司45%的股權作價轉讓給一家注冊于開曼群島的公司SMIL(印尼三林集團下屬企業)。

  在重組久久未獲進展的情況下,國資委推動央企重組的手越來越主動,力量也越來越大。10月10日,國資委再次圈定8家中央國有企業,將其主業確定為房地產業,以求提速央屬房企的重組步伐。這樣,共有13家國有企業將主業確定為房地產業。

  但我們也要看到,即使政府和企業相互妥協,照顧雙方利益,使重組順利進行,公眾的利益仍不能忽略。公眾的利益通過市場表達,壟斷顯然是公眾利益的最大敵人。因此央企重組在兼顧到政府和企業利益的情況下,也必須照顧公眾利益,即形成競爭局面,而不是通過產業集中再形成新的壟斷。

  “劃撥+補償” 央企重組的主流選擇

  在2005中國并購年會上,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總裁孟曉蘇表示,中央企業房地產資源重組是一項意義重大的工程,重組成功不僅可以有效地配置中央企業的房產資源,還可以帶動其他行業的中央企業資源重組。

  在中房成功并入華能集團的房地產業務及中國航空集團下屬的沈陽5家酒店物業之后,當前業內又流傳著“中房近日將再下一個重組大單”的消息,令人們感興趣的是,此次中房獲得的資產將不再是通過“行政劃撥”的“免費午餐”,而需要支付一定的“資產權益補償費”。盡管中房的人以“正在進行中”為由,未透露具體的數額,但這個數額將低于并入的資產的規模。因此,中房集團總裁兼黨委書記孟曉蘇強調:“是補償,而不是購買。”

  事實上,除了華能集團將房地產業務無償劃轉給中房集團外,今年7月,當中國航空集團所擁有的沈陽5家酒店物業并入中房集團時,中房集團就已支付過“資產權益補償費”,不過那次更像是一種象征性補償,因為“實際支付的補償費用只有劃撥資產規模的1/3”。

  據稱,此次正在操作的15億元的重組大單將由走馬上任不久的中房集團董事長甄少華、總經理徐立鵬等“少壯派”主持,中房集團將為此支付低于并入資產規模、但遠高于象征性意義的“資產補償費”。這就意味著,在重組久久未獲進展的情況下,國資委和中房都在開始調整重組模式,央企地產業的資產重組模式已確定由原先單純的“行政劃撥”,向“劃撥+補償”的模式進行調整,而這種“劃撥+補償”的方式很有可能成為央企房地產業務重組中的主流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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