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取得明顯成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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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1日 08:22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 |||||||||
2005-12-21本網訊 自2004年7月1日起,國家在東北地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大連市)部分行業實施了增值稅轉型政策的試點。各級稅務機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扎實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2004年下半年國家稅務總局會同財政部發文明確,納稅人申報的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采取直接退稅的辦法,在2004年10月31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兩次退還。在2005年度又延續了這一做法,按季度對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給予直接退稅。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精神,2004年底又進一步明確,當年由按照增量抵扣調整為按照應納稅額抵扣,將一部分存量收入給予退還。即對于納稅人在2004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發生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減欠稅后仍有余額的,可不再按照在新增增值稅稅額內計算退稅的方法計算退稅,允許在納稅人2004年實現并入庫的增值稅收入中計算退稅,仍未抵扣(退稅)完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留待下年抵扣。據統計,2004年下半年,共有40696戶企業納入試點政策范圍,占東北地區工業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戶數的62%。下半年(不包括12月份發生數)共發生固定資產進項稅額18.23億元,實際抵減欠稅和退稅額共計12.72億元。 2005年上半年,共有40998戶企業納入試點范圍,發生固定資產進項稅額22.19億元,抵減欠稅和退稅14.71億元。 為了強化增值稅征管,針對試點政策執行中反映出來的問題,東北地區稅務機關先后三次組織試點企業認定工作,牢牢把住認定關,使轉型改革真正落實在試點行業納稅人身上。2004年12月,稅務總局會同財政部將軍品與高新技術生產企業名單印發給主管財政、稅務機關,對屬于軍品工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首批企業進行了補充認定。稅務總局還下發文件督促東北地區稅務機關嚴格審核納稅人申請認定條件,認真核對欠稅數和基期應納增值稅稅額。要求東北地區以外的稅務機關加強對固定資產購進、使用情況的檢查,認真核查固定資產賬簿,現場核實生產經營場所,防止購進固定資產在東北地區試點行業以外使用,騙取稅款抵扣。為了提高管理質量,部分稅務機關還開發了申報與監控系統軟件,通過計算機系統監控納稅人申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和相關指標,使上級機關對試點企業能夠即時進行統計、查詢。各級稅務機關還開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傳活動,保證了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東北地區部分行業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增值稅轉型政策對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作用已經凸現,起到了鼓勵增加機器設備投資、加快設備更新改造的作用,促進了企業技術進步和發展。二是增值稅轉型改革與產業政策緊密結合,帶動了東北地區投資規模的擴大,投資與發展良性循環的態勢初步顯露。三是對增值稅轉型對中央和地方財政收入的影響有了準確的把握,為進一步推廣提供了可靠的依據。四是稅務機關采取各種加強征管的措施,有效防范了騙稅行為的發生,東北地區稅收收入保持高速增長,并為下一步增值稅轉型工作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