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華強改制獲批 叫停兩年的國企MBO可能解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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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9日 13:20 中國產經新聞 | |||||||||
CIEN記者魯菲 北京報道 11月8日,深圳華強實業股份000062發布公告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已經批復同意華強集團整體改制。改制后,華強集團的高管們將直接和間接持有該集團91%的股權,另9%的股權仍為廣東省政府擁有。
華強實業股份的改制是國企MBO管理層收購被叫停兩年多以來首例成功的案例,這意味著被叫停兩年多的國企MBO可能悄然解凍,也表明以產權改革為核心的國企改革已經提速。 MBO路線圖 華強實業股份的改制始于2003年,同年9月底,華強實業股份發布了控股股東改制的消息。改制方案是深圳華強合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華強集團管理層10名自然人將獲得華強實業91%的股權,其中華強合豐將持有45%的股權,成為華強實業的第一大股東。 CIEN記者了解到,深圳華強合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專門為華強集團改制而設立的。該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28日,是由原華強集團員工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3億元人民幣,由深圳華強集團有限公司和1384名員工投入。公司主營業務為股權投資、投資興辦實業。如果股權轉讓成功,深圳華強合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將成為深圳華強集團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東,華強集團的國有股權比重將大大縮小,華強集團也將由職工集體控股代替原來的政府控股。由于華強合豐的主要股東是華強集團的管理層,因此,此次股權轉讓實際上是MBO。 2003年上半年,國企MBO紛紛上馬,賤賣國有資產的質疑聲不絕于耳。學者普遍認為:在中國,上市公司的MBO實踐普遍存在不透明、不規范的現象,其中蘊藏著巨大的道德風險、財務風險和產業安全風險。 2003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資委《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在國企改制中要健全制度、規范運作、精心組織、加強領導、嚴格監督、追究責任。同年12月31日,國資委會同財政部聯合下發了《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對國企改制尤其是國有上市公司MBO做了嚴格規范。 2004年9月,國資委以國資委研究室的名義在《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國資委主任李榮融于2004年10月公開發表講話再次強調,央企、國有上市公司不宜MBO,并且首次提出,地方大型國企不宜MBO。 2004年11月30日,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國務院新聞辦的記者招待會上公開表示:“國企改革的問題,現在比較集中的就是管理層收購。管理層收購當中主要的問題就是自賣自買,所以產生了大家所說的流失問題。” 國資委對國有企業MBO的叫停,使華強集團的股權轉讓也被擱置下來。 重提MBO 在國資委叫停MBO后,地方國有企業改制的工作仍在進行。今年7月,深圳市政府有關負責人透露,未來深圳國企改革的領域將不受任何限制,全面開放。國有企業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初步方案也在制定中,屆時公司的國有股都要減持。 CIEN記者從深圳市國資委了解到,今年9月,深圳市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開始全面提速。目前,深圳市已經有7家國有一級企業實行經營者和員工持股,共有2萬多名國企員工置換了身份。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提速,華強集團的MBO被再次提起。今年9月29日,廣東省政府授權廣東省財政廳與深圳華強合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華強集團有限公司管理層10名自然人簽署了《深圳華強集團有限公司國有股權轉讓協議》,轉讓省政府持有的深圳華強實業控股股東深圳華強集團91%的股權。股權轉讓完成后,華強合豐將持有華強集團公司45%的股權,成為華強集團的第一大股東,華強集團管理層張錦墻、梁光偉將分別獲得11.5%及9.2%的股份,李烈崇、高柱榮等其他8名公司管理層將分別持有3.1625%的股份。轉讓完成后,廣東省政府持有剩余的深圳華強集團有限公司9%的股權。 國資委在對華強改制的批復中還提到:鑒于深圳華強集團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持有本公司52.5%股權,故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華強合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受讓華強集團45%的股權構成了對本公司的收購行為,且依法已觸發要約收購義務。現深圳華強合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應該按照《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之規定,履行要約收購義務,向深圳華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除深圳華強集團有限公司外的其他全體股東發出全面收購股份的要約,履行要約收購義務的行為。本次要約收購文件尚須報中國證監會審核。 對于這一次的轉讓定價,華強集團并沒有向CIEN記者透露。根據國務院國資委的批復中要求,華強集團股權轉讓中涉及上市公司深圳華強股權的部分,必須在不低于每股凈資產的基礎上合理確定。 |